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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渔业发展工作意见

加快渔业发展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5号),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渔业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结合我市渔业发展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渔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渔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成效较快的特色产业。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我市渔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水产品产量和渔业产值分别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长了42倍和400倍,在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市场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养护资源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传统的渔业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渔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较低、装备和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薄弱等已成为阻碍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渔业发展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把加强渔业监管体系建设作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把推动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努力开创我市渔业发展新局面。

二、加快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理念,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渔业发展后劲,逐步形成渔工贸配套、产加销完整的产业体系,促进全市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南部、中部、北部三大区域渔业资源条件,实施分类指导,充分挖掘资源优势。

2、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3、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水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及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水产品食用安全。

4、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5、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与水产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渔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提质、扩量、增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渭河、泾河沿岸为主线,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区、名优产品开发区、生态渔业养殖区、多功能休闲渔业区,逐步形成“区域特色突出、产业结构合理”的现代渔业发展格局。到201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4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2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3亿元。202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6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2亿元。

三、发挥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

结合渭河、泾河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大宜渔滩地资源开发力度,建设5000亩标准化现代渔业养殖基地。秦都、渭城两区要充分发挥地热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工厂化热带鱼养殖基地;淳化、旬邑等北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海拔较高、气温水温较低、水质清新无污染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微流水冷水鱼养殖基地;乾县、礼泉等面积较大的水库,在开展大水面生态养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网箱集约化养殖。积极推进水产良种场、苗种场建设,为全市渔业发展提供可靠的良种保障;积极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养殖;以水库、人工湖、山区河流为重点,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大力发展集垂钓、餐饮、观光、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建成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定位准确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渔业基地。

四、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业升级

鼓励龙头企业、养殖产销大户领办、联办渔业合作社、协会、中介组织,形成一批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功能完善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围绕优良品种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水库网箱养殖、微流水集约化养殖、水产重大疫情防控、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整合渔业科技资源,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步伐。以渔业基地、无公害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为载体,以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和有机水产品认证为手段,以名优水产品种养殖为重点,努力提高渔业整体经济效益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现代渔业生产格局。

五、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加快市、县两级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及渔政执法体系建设步伐,重点是完善机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市级水产良种场以及县水产苗种场建设步伐,逐步形成以省级水产原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县级水产苗种场为骨干的多层次良种繁育体系。三是加强渔业资源开发保护体系建设。科学评价水面承载能力,合理搭配养殖品种,严格控制放养密度,强化渔业水域污染防治和监测,有计划地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探索“以鱼养水,以鱼活水”的生态渔业模式。四是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渔业信息服务和资源共享,完善水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引导作用,构建立足全省、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互联网市场信息平台。

六、明确建设重点,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政策扶持”的渔业投入新机制,逐步加大对渔业监督管理、水产品质量监测、水生动物检疫、水产苗种繁育等公益性渔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省、市财政从年起将加大投入力度,用于支持渔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渔业纳入农民增收规划,在新增财力中安排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农田水利、水保生态、防汛抗旱、城乡供水、水资源管理、移民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环境建设、绿色通道、“菜篮子”工程和国土资源整治等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安排渔业建设项目。强化政策性金融对渔业开发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对渔民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的扶持力度,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建立健全渔业风险保障机制。切实加强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进一步完善水、电、路、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渔业机械普及率,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分类发展的原则,将符合惠农政策的渔业建设纳入各级农业补贴范围。对渔业苗种生产、新品种养殖试验和良种引进给予财政补贴;将新建渔业基地、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在新开发的荒滩、荒水、湿地上从事水产养殖的,纳入国土资源治理项目给予扶持;对渔业生产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生产标准收费;对利用弃水和在水库等大水面从事渔业开发的给予支持;新建水库、水电站、拦河工程,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进行渔业资源评估和论证,一并列入工程预算;对新建、扩建水产良种场和苗种场用地,继续按农业用地安排;渔业苗种生产水面、国家投资建设的商品鱼基地水面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征用的,应以同等数量和质量的水面及设施予以补偿。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服务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渔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渔业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渔政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各项渔业发展优惠政策。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生动物检疫和渔政执法等公益性支出,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足额的经费支持。各级水利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强渔执政法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的设施和手段,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种苗、鱼药、渔具、渔用饲料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要按照《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毒鱼、炸鱼、电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捕杀贩卖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切实加强对养殖环节鱼药、渔用饲料等渔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物、使用禁用鱼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促进全市渔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