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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发展工作意见

民政事业发展工作意见

一、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环境,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根据民政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民政工作的职责,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建设为目标,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双拥优抚安置制度,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为此,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找准民政事业发展与全局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围绕构建和谐,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利,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整体合力。

——必须坚持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方针。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民政事业的均衡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民政工作;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要求,切实做好城市民政工作。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从实现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目标出发,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调研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型民政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民政事业的发展活力和运行效率,克服和消除对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瓶颈问题。

——必须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廉洁自律严的民政干部队伍。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民政机关,加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投入,改善民政基础设施。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要求,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一)构建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基本建立制度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灾害救助、农村五保、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为重点,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互助、临时救济相配套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二是构建健全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运行模式。三是构建合理的筹资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分配救助资金负担比例,加大社会资金筹措及社会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与财政同步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四是建立规范的监督体系。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救助标准,建立家庭经济收入申报和审查制度,确保社会救助的公正性、积极性。

(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提高社会协调发展能力。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管理有序、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一是按照“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推进实践、着眼实效”的思路,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抓好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村的村务公开工作。二是围绕“立足服务、完善设施、扩大参与、推进创新”的思路,深化城市社区建设。以社区自治组织为载体,社区服务为核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加快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推广建立慈善超市。三是建立和完善自治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能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拥军优抚安置制度。一是大力弘扬双拥精神,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精神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二是完善优抚法规制度,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探索安置工作新路子,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有偿转移金缴纳改革工作,完善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

(四)强化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注重发挥民政部门在部分行业上的主导作用,在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福利等方面,承担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确保其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是注重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居民自治、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和谐社区。三是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载体作用,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做好基金会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四是注重发挥行政区划的布局作用,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区划管理工作,坚持宏观规划、理顺体制、分配资源、优化环境的原则,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地区协调发展创造科学的、合理的空间布局。

(五)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法规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提高自身建设能力。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不断提高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协调配合、做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民政基层组织建设,力争在工作机构、人员使用、教育培训等方面有所突破,形成特色。二是加快民政事业的立法进程。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上的相关政策,制订、修改、完善我市相应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三是加快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确保公共财政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采用多种融资手段,筹措民政事业建设资金,促进民政事业兴办主体的多元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民政事业,推进民政事业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市场化。

二、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提升灾害救助能力。建立市、区县二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灾民倒房和生活困难评估办法,灾情信息传递快速畅通,灾民生活救助及时到位;加大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增加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强化灾害应急救助队伍建设,在多灾区县设立减灾培训基地,加强减灾知识培训;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上年度中央和省上下拨救灾款总额的30%足额列支救灾款。以良好的救灾机制、应急队伍、法规制度和经费保障,有效快速地应对处置各种自然灾害。

(2)逐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城市低保对象将继续保持在15万至18万人之间,在积极落实区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强分类施保和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按照我市现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建立与低保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和资金筹措机制,到年,将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3)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在切实落实五保供养经费的基础上,鼓励敬老院开展自费代养业务,实行以院养院;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的改造扩建,改善敬老院的居住环境、餐饮医疗条件,力争区县所属中心乡镇至少有一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条件具备的区县积极探索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养试点,逐步将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0%;积极倡导民办农村老年福利事业,建立健全以敬老院为依托的基层五保服务网络。

(4)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在我市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为重点,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规范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增加医疗救助经费,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缓解农村困难群众患大病、重病的医疗困难问题。

(5)完善社会捐助制度。建立经常性社会捐赠和集中性救灾捐赠相结合,临时帮困和节日送温暖活动相补充的规范的救灾捐助体系;健全市、区县、街道和社区相互协调的募捐点,到年,逐步形成救灾捐助接收服务网络化;大力推广和建立“慈善超市”,到年,全市70%的区县设立“慈善超市”,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发展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推动村民自治持续健康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工作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推进“四个民主”的落实。完善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健全法规政策,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在全市3164个农村普遍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保障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提高村民参选率和基层干部的执法水平。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和“一会两组”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议事组织。完善区县、乡工作责任制,发挥村务公开协调机构的作用,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村级“两委”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健全以村民自治和财务管理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发掘和培育村级组织健全、“两委”关系和谐、村务管理民主、经济发展良好的自治示范村,力争每三年有1.5%的村达到市级示范村的标准。妥善处理重点村、难点村的问题,打击邪恶势力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干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以拓展社区服务为核心,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区基层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区街道6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有200平方米以上“一部三室三站”的兴建改建任务,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引导卫生、科技、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加快社区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一支以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民间组织为主体的社区服务队伍,开展文明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三)认真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1)探索部队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的路子,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提高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以军民共建为着力点,开展行业共建、社区共建、校园共建、村镇共建活动,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以科技拥军、科技助民、“一部一校”、“一校一院”共建为重点,推动双拥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两新组织”(新型经济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为切入点,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年和年,全市将进行双拥模范区县的评选表彰。各区县要培养2-3个过硬的双拥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为我市下一轮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做好准备。

(2)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同步提高,根据省上优抚对象承租和购房优惠政策,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根据省上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办法,解决好部分重点对象的医疗难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优抚对象医疗实施细则,逐步建立以城区社会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为依托的优抚医疗保障体制。完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制度、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继续做好烈士陵园的改造工作,争取将烈士陵园建成国家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

(3)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资金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加强对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加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工作,强化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出台我市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配套措施,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继续对军事供应站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军供站建设,全面提升军供站的保障服务水平。

(4)加大军休安置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中央下达我市的3000多名军休人员及2800多名无军籍人员接受安置任务;争取中央财政投入,加大第一至第四批军干所的水、电、暖改造;争取建成“南郊地区军休人员服务中心”;加快军休服务社会化的步伐,争取末达到60%。

(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设施。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的路子,深化福利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法人实体化管理。到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30%。

(2)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努力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老龄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现代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全面实施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管理,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开展创建活动,敬老模范村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0%;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卫生服务,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普及率城市达到85%,农村达到55%;养老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办好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所,社区老年人活动室覆盖面达到80%。

(3)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加快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救助机构服务的人性化、多样化,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教育工作,真心实意地关心流浪儿童,鼓励、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推进国办和社会救助机构共同发展;加大救助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提升救助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4)努力提高福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抓好福利发行工作,提高发行总量,为发展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争取期间发行福利15亿元以上,筹集公益金5.25亿元以上。继续维护好“双色球”和“3D”两个主导品牌,抓好全国联销“30选7”、吉诺等票种的上市推广发行工作,使我市福彩发展保持新的增站点;建设10个中福在线销售大厅,争取年销售额过亿元;抓好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构建适应于的福彩信息化服务平台;抓好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区县福彩工作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实行集团化管理机制,建立一支适应于市场经济、高效快捷、懂经营、会管理、善宣传的专业化福彩管理队伍;实施决胜终端战略,加强站点规范化建设,建立站及业主、销售员定期、不定期培训考核达标机制。强化站点管理,把点作为企业来经营,以每一个站点的诚信经营、周到服务及专业技能构造福彩的诚信体系,树立福彩的良好形象;坚持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在取得CQC认证的基础上,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健全市中心——区县管理站——站三级体系从管理到销售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标准。夯实基础管理体系,使全市福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五)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1)大力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坚持重点培育、依法监管、健康发展的思路,发挥我市科技和人才资源的优势,着重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建立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民间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增强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配合公安等部门坚决查处非法民间组织,严厉打击民间组织的非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充分发挥市、区县二级民间组织信息网络作用,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和年检。到末,全市民间组织发展到3千至4千个,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由5千个到1万个;认真抓好民间组织负责人的法律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更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数据库,严把登记关,确保准确性。

(2)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和地名、边界管理工作。完成户县、高陵县撤县设区工作;适时做好街道、镇、乡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市地名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国统一号码声讯问路服务系统及城市地名规划和城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编纂《市地名志》;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健全维护行政区域稳定和协调的处理制度,确保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努力开创平安和谐边界新局面。

(3)抓好殡葬改革工作。重新修订《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组织开展骨灰撒江河、骨灰植树活动,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到70%以上;开展平坟还耕,完成干线公路、铁路两侧500米以内,水库堤坎1000米范围内及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和耕地内所有坟头的平毁迁移工作;根据国家新的公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公墓等级评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公墓的建设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和殡仪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私自对外销售穴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市公墓经营健康发展;在建设市第二殡仪馆的基础上,结合户县殡仪馆的搬迁,筹建市第三殡仪馆,以巩固我市国有殡葬单位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4)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全部集中在区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切实解决好婚姻登记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问题,完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为完成上述主要任务,要集中资金和力量,抓好民政重点项目建设:

1、全市减灾救灾建设项目。到年,在全市建立市、区县两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并在70%以上的区县建立与捐助点相结合的慈善超市。

2、市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3500万元,市财政投入500万元。

3、市老年活动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3750万元,市财政投入950万元,单位自筹300万元。

4、南郊地区军休人员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000万元,单位自筹600万元。

5、市第二殡仪馆建设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万元,单位自筹1000万元。

6、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生活用水塔、病员综合康复楼、荣军康复楼、荣军康复办公楼、荣军康复人员餐厅翻建、新建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951万元。

7、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楼、康复楼、浴室、餐厅改建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728.1万元。

8、市按摩医院供暖锅炉改造、医疗污水处理、东平房翻建、新门诊楼扩建工程项目。争取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市财政投入1410万元。

9、军供综合楼建设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800万元。

10、部队集结场地建设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16.5万元。

11、技能培训综合楼扩建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投入900万元。

三、实现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1、加快民政改革步伐,提高民政事业社会化程度

民政改革要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主创新为核心,建立充满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变革民政行政与管理方式,自觉协调民政部门的内部及外部关系,逐步建立现代民政制度,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运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合理界定民政事业领域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实施分类组织和管理,以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为目标,充分履行政府职责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调整和转变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融资渠道的多样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和运营模式的市场化。单项业务工作的改革,要在完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

2、以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认真制定实施全市民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做好各级民政机关公务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民政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素养。改善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特别是对外语、经济、法律和管理专业的学习。力争期间局机关公务员研究生达到20%,本科学历达到80%。建立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加强干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的力度。建立完善民政行业各类管理和服务人员岗位知识技术轮训制度,全面提升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把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作为民政自身建设的重点,学习推广延安市创建乡镇民政工作站的经验,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把建立乡镇民政工作站纳入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范围。积极与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全市乡镇普遍建立民政工作站,并在人员编制、经费及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关心基层民政干部的生活和成长,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3、加快民政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民政立法工作要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在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立法上有新突破。完善民政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规范的工作措施,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立民政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完善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法制学习和教育,不断增强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开展民政业务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

4、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建立政府投资民政事业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民政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经费,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逐年增加民政事业投入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使民政事业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积极推动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纳入全市规划,确保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要根据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经费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力度解决军休人员医疗经费、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车辆维修经费、住房修缮费等管理机构经费不足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救助站等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改革五保统筹、优待金社会统筹和特困户补助办法,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健全各级财政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民政事业经费的机制,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强化对财政支出的检查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筹资渠道,促进资金投入多元化。进一步拓展社会捐助的渠道,创新和完善社会捐助的激励机制,调整和统一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捐助接收机构工作经费来源渠道,保证捐助接收管理机构工作经费落实,提高社会捐赠水平。切实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社会动员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扩大发行福利,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基金,弥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缺口。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5、加强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

根据民政部建设“数字民政”,构建以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为基础的民政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完整体系的规划,期间,要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实施“一网一台多软件”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民政”和以为群众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工程。整合信息资源,规范信息管理制度,形成更为有效的数据收集、处理、分析、使用机制。重点建设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减灾信息技术系统、婚姻管理信息系统、民间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系统、地名数据库、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系统等各专业系统,提高各系统的综合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