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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环保局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等工作;成立环境应急监测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预警等工作。

同时,制定了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强巡查。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环保局要重点加强流域环境监管和敏感区域的环境排查、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噪声污染监管和藉河风情线沿线环境监管等工作,同时,市环保局及各有关县区环保局每天开展环境敏感点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环境污染行为。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以信访案件的查处为切入点,以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是坚决制止小粉坊、印染行业、废旧塑料加工、沥青搅拌厂污染环境的行为。二是加强山景区、市工业园区及羲皇大道等公路沿线小锅炉、工业窑炉、石灰窑、青瓦窑、活性炭、实心砖等排尘企业环境监管。三是加强居民生活区周围环境噪声监管,制止超标排放噪声行为。

四、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通力合作,坚决制止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加强城区排污管网的疏通管理,尽快疏通渭河城区段截流的污水,严格控制恶臭气味的发生。

五、严格制度。加强值守。切实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期间,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环保热线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每日上午9时前要向市局报告情况。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