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发展项目建设管理意见

民政局发展项目建设管理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项目前期工作机制

(一)明确项目前期工作职责。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县发改局(前期办)负责重大前期项目的审定、计划管理和报批工作,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的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抓好督促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责任领导和职能科室,按照课题出规划,规划出项目的工作链条,专门负责项目前期的谋划、包装和报批等工作,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各项目业主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专门负责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确保按计划要求落实到位。

(二)完善项目前期审批联动机制。各审批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时限内提速完成审批工作;对上报市及市以上审批的项目,相关对口的职能部门要联动负责审核上报,并负责与对应上级审批部门的全程跟踪联系、沟通衔接及催办等工作,直至审批事项完成办理。县发改局要负责完成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的报批(核准);县国土局要负责完成土地预审、项目用地等程序的报批;县建设局要负责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程序的报批;县环保局要负责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程序的报批;县水利局要负责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程序的报批;县林业局要负责完成林地使用等程序的报批;其它涉及的县级部门要负责完成其相关程序的报批。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每年9月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发改局(前期办)组织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在编报计划时必须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业主、责任单位及目标任务。县发改革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级投资政策导向,编制年度项目前期计划,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计划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项目前期经费预算化管理。为确保完成项目前期年度计划目标,县财政根据年度项目前期计划的任务,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前期经费。使用时,各业主提出前期经费申请,经发改部门审核,由县财政部门核拨前期经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

项目前期是指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开工建设前的准备过程,包括课题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和地质岩土勘察等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核准、备案)。它既是不同的具体的复杂的项目论证环节,又是必须遵循的重要审批程序。

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是保证项目科学、客观、严格决策,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效益的需要。在当前,扎实、超前地做好项目前期,对向上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广泛吸引各方投资、调整产业结构,尽快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抢抓发展机遇、扩大投资需求、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牢固树立“发展靠项目支撑、工作靠项目落实”的观念,深刻认识项目前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督查与考核力度

(一)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应确定专人于每季度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发改局(前期办)报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在前期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前期办负责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问题。

(二)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县发改局(前期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效能办,加强对列入计划的重大项目前期进行跟踪指导,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形象进度、前期工作经费使用和工作机制建立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三)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县发改局(前期办)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前期工作考核力度,组织力量对列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重大项目进行考核。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前期工作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列入各自的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得力干部,切实抓好前期工作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