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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信息建设意见

民政局发展信息建设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维护稳定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各维稳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稳定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维护稳定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维稳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维护稳定信息工作,并确定专人为维护稳定信息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涉稳信息和维稳工作动态的沟通、反馈和报告工作。

二、切实加强维护稳定信息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维护稳定信息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各党委要建立所属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有领导主管、有具体人员负责,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维护稳定信息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工作上落实、保障上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既有的维护稳定信息工作网络,切实加强信息站点和信息员队伍建设。要着力加强对维护稳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信息员选配、培训、管理、信息沟通、报告、反馈、处理以及对信息工作实施督办、考证、奖惩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有针对性地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涉稳信息沟通、反馈、报告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防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这项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有序开展。

三、认真落实维护稳定信息工作原则

全面搜集掌握。要全面搜集掌握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其他严重影响稳定问题的苗头及维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

及时准确报告。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各类涉稳信息和维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一般情况信息及时报、紧急情况信息立即报,坚决防止和杜绝重要情况信息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不报等问题的发生。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在涉稳信息和维稳工作动态沟通、反馈、报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坚决防止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对上级反馈意见及时认真抓好落实。对上级接报涉稳情况信息后反馈回来的工作意见,要严格按照上级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扎实措施,逐项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

四、认真做好有关涉稳情况信息报告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涉稳信息和维稳工作动态报告工作:

(一)各维稳成员单位

1、每年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具体情况;

2、发生冲击铁路拦截列车、堵塞公路、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大规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情况(立即上报);

3、群众集体越级到省、市上访(10人以上)、集体越级进京上访(5人以上)情况(发生后立即上报)。

(二)市信访办

1、全市群众信访情况(逐月报送《市信访情况统计表》);

2、全市发生群众集体越级到省、市进京上访情况(逐月报送)。

(三)市公安局

1、全市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情况;

2、全市重特大案件发案情况;

3、全市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稳定的其他重要情况(接警即报)。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全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处置情况(每季度首月8日前报送)。

2、全市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影响或可能影响稳定的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有关情况信息,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上述工作要求直报市委维稳办,并注意在工作中严防发生失密、泄密问题。联系电话:*;夜间:*。

五、严格落实维护稳定信息工作责任制

全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全市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信息工作,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于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思想麻痹,工作失职渎职,不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维护稳定工作动态,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不报重大涉稳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委维稳办要对事发部门和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维护稳定信息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措施严密扎实,情况信息报送、反馈及时准确,成效显著的,市委维稳办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