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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民政局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个*”战略,以创业创新为动力,科技进步为支撑,结构调整为主线,节能减排为方向,发展培育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限制淘汰落后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空间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把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地区向工业大市的历史性跨越。工业成为我市最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主要阵地、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当前,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市工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矛盾进一步凸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又亟待解决。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这是化解我市工业发展过程中各种困难和挑战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工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必须看到,虽然工业经济处于矛盾凸现期,但这个阶段也蕴藏着转型升级的先机,应当化挑战为机遇,化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把工业转型升级放在国内外合作竞争的大视野中,放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格局中,放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制造业和服务业互动的大背景下,深刻认识,周密谋划,扎实推进。

(三)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市工业增加值超过15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以20*年为基数,下同);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现代工业体系,力争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工业发展动力加快从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的转型升级,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1.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20%;

产业结构加快从一般加工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28%和55%;

企业经营方式加快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的转型升级,企业普遍采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

产业组织形态加快从传统块状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的转型升级,现代产业集群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四)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既努力化解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着力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矛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扩大工业领域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增强工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调节、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企业主动走转型升级之路。

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既重视增量投入,又重视存量提升,用高水平的增量来激活和带动存量优化调整,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坚持发挥政府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促进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着力营造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发展环境。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浙委〔20*〕76号),立足我市模具制造优势,抓住国内外市场机遇,积极引进先进锻造技术,提高模具、大型锻造装备等重要领域装备的制造水平,积极发展先进精密数控机床、真空技术、节能环保装备、大型石化装备。大力发展经济型轿车、SUV皮卡车、特种车等整车生产,做大做强新型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制动器总成及系统、离合器、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产业。

(六)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照重点突破,跨越发展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重点在生物医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取得突破。推进高新产业规模化,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到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倍以上。高水平规划建设沿海产业带,使其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阵地。

(七)大力发展先进临港重化工业。依托我市沿海岸线优势,大力发展先进临港重化工业,加快引进建设大石化项目,整合提升船舶制造,培育一批临港重化工业大型企业和产业基地。力争到2012年,初步形成与下游化工产业协调发展的临港石化产业体系,建成国内重要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船舶制造、修理和配件生产基地。

(八)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力度,加快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和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主要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提高医药化工、工艺礼品、服装鞋帽、食品饮料、橡胶制品等产品竞争力。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提高企业研发、制造、营销、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支持模具塑料、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阀门水泵、缝制设备等生产企业通过嵌入信息技术等途径,提高产品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开展内外贸业务。

(九)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加强企业间的重组与协作,鼓励企业积极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围绕主导产品开展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块状经济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提升块状经济的产业分工地位和整体竞争力。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促进其在块状经济中发挥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核心带动作用。完善块状经济生产性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检验检测、融资担保、信息咨询、物流仓储、人才培训等服务。鼓励块状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级产品基地称号,从中选择一批作为全市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示范点。

(十)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采取限制和淘汰措施。对可以改造升级的现有落后生产能力,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并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难以改造升级的坚决予以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三、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一)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快创新驱动和集约发展,走低投入、低污染、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益的发展道路,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对各县(市、区)考核办法,突出节能降耗、结构调整、创新能力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在全市开展“零地技改”和“厂房翻建”活动,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或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空间开展技术改造。全市工业亩均产出率年均提高10%。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各地和重点耗能企业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加快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每年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深化工业循环经济试点活动和绿色企业认证,推广清洁生产,开展节电、节地、节水、节油、节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活动。

(十二)加快产业布局创新。大力调整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加快“退二进三”,推动区内企业的调整重组,整合资源,要打破行政界限,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高工业集聚集约水平。重点推进沿海产业带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路网改造,严格产业准入制度,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提高区内综合配套能力。支持各类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加快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中中小企业,使之成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重要集聚区。

(十三)加快产业结构创新。进一步深化主导行业培育各项政策措施,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实施产业集群化与高新产业规模化联动发展。围绕汽车、摩托车及配件、医药、模具塑料、家用电器、缝制设备、船舶制造等六大主导产业,以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完善产业配套,提升产业档次、增强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扩大领先优势,努力打造国际先进的微型轿车生产基地和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生产基地、摩托车出口基地、船舶制造基地、新医药发展基地、模具加工基地、家电生产基地、缝制设备出口基地。抓住当前全球产业整合加快的机遇,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引进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战略性项目,培育新的产业发展增长点。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完善、落实创业服务园建设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创业服务园建设。以各类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现代物流园和中央商务区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培育展会品牌,在中心城市大力发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引进和发展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咨询、管理咨询、商务服务、检测认证、会展服务、品牌策划、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加强对工业企业中生产性服务业剥离工作的研究,利用国家增值税改革的有利时机,本着有利于企业创新、有利于行业协作与提升的原则,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十四)加快企业产权结构创新。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强弱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重点骨干企业向跨国公司发展。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试点,实现资本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各类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制定民营企业股权重构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帮助企业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造。力争到2012年,完成市“513”工程企业产权结构重新构架,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此为基础,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一批专精特新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我市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力优势,着力抓好以百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百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百家初创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制度建设和股权优化,示范带动面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十五)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依托大企业大公司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来我市建设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其科技研发高地的作用,建设各类科研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开发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发挥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密切产学研合作,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专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十六)加快企业管理创新。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家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带领企业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本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全面提高战略规划、运营方式、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创新基础。引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全面开展精益管理、绩效管理和流程再造,推进管理信息化。培育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及时向面上企业推广。

(十七)加快企业运营方式创新。引导企业加快从产品营销向品牌经营转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自有知名品牌的产品。支持企业创建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提高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各类国际标准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培育出口品牌。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或与中小企业合作,依托块状经济,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努力培育知名区域品牌,打造国家级产品基地。引导企业从资产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加快公司化改造和股票上市步伐,扩大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加强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的合作交流。

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企业积极转变贸易方式,在开展一般贸易的同时,发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在做好出口贸易的同时,开展进口贸易,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引导企业从过多依靠外贸市场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展,继续发展多元化的国际市场,特别是亚州、东盟、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培育新的增长点;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国际性展(博)览会,着力打造自主国际会展平台,推动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境外设立营销网点或生产加工企业、境外工程承包、资源开发和劳务合作。加快工业开放发展,提升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引进世界行业龙头、中(军)资企业和国内大型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充分利用这些引进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十八)加快人力资源创新。继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程,举办企业家沙龙、论坛等各类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整体素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分别由市、县(市、区)分级分批开展企业家增强创业创新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轮训,提高企业家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加强活动,增进企业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年轻一代企业家队伍的快速成长。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抓住全球金融危机人才流动加快的机遇,积极引进国外高级人才,加快构建一批以工业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和一支以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骨干的工业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抓住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督促企业加大员工培训的投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抓紧培养一支以中高级技工为骨干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十九)加快政府服务创新。继续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建设有限、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执法有度,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宽松的创业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两年”活动,建立政府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二十)做好工业转型升级的统筹规划。按照发展培育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限制淘汰一批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排出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逐个制订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定位、总体布局、发展导向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各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的衔接。抓好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充分考虑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的需要,前瞻性规划并建设一批能源、交通、物流、污水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

(二十一)推进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实施。每年编制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特别是要掌握一批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形成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建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协调人、分管副市长为副协调人,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环保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等部门参加的市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协调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建立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责任制,明确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十二)加大财政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市级部门有关工业类、科技类财政性资金,在保持渠道不变、管理不变的前提下,全力扶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项目。市财政用于扶持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每年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扶持工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企业信息化、品牌培育、标准化建设、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研制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领域。各县市区也要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工业转型升级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抓紧修订实施《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有关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到位。

(二十三)加大金融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创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规范发展股权质押贷款。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发展。增加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额度,并建立与全市贷款规模增长相适应的补偿资金增长机制。鼓励民间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开展对高技术创业型企业的投资。市政府发起设立产业投资资金,并吸引企业共同出资,参与对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股权投资。

(二十四)加强工业转型升级的要素供给保障。按照工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数量和结构上确保工业用地的科学合理供应,对重点工业项目,要在省切块下达的指标中优先安排。各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各类用地,优化整合现有土地资源,以充分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各地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和滩涂资源,拓展工业发展的用地空间,努力减少耕地占用,提高产出率。加快电网、路网建设,推进供水工程,缓解工业水电紧张状况,改善交通条件。

(二十五)加强工业转型升级的智力保障。依托市内外高校,建立市工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加强对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动态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和产业技术进步提供宏观指导。根据工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组织一批国家级行业协会、“两院院士”、科研机构、高校以及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组成指导和支撑力量,参与推动我市工业各行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政策,落实各项人才奖励激励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工业领域中高级人才比重。市政府每年表彰一批创新型企业和创业创新优秀企业家。对企业引进两院院士和相同等级担任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首席专家,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工作资助资金和住房补贴。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抓紧建设一批高端紧缺急需人才专用房或人才公寓,采取多种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

(二十六)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合力。市政府将工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从2009年起,市政府每年对各地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其成效适时开展督查,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为加强对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