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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意见

民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职能交叉、权责不一、保障较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体制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体制建设。

(一)建立统一协调机构。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联系副主任、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三创办、工商局、建管局、法制办、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执法区域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区域以主城区(*、*、*街道)为主;六石街道、城东街道、横店镇以当地街道(镇)为主会同市行政执法局进行执法,市行政执法局要派驻指导员或业务骨干对相关区域加强日常业务指导。

(三)相关职能授权进一步到位。城区道路的停车泊位由市*局、行政执法局相互配合进行规划和设置,市*局对市行政执法局在行使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和处罚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而未接受处理的,由市行政执法局提供违法当事人的有关资料,移交市*局交警大队处理;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为市行政执法局购置环保噪声检测设备;市环保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重大环保事项要派出专业人员给予支持。

二、落实措施,强化保障,进一步健全城管执法保障机制

(一)执法保障机制。市*局和市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执法协作和配合。在开展突击性集中整治和拆除、纠正违章建筑等相对重大活动时,市*局要给予必要协助并派员参加;对于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市*局要依法从严查处;待条件成熟时,成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机构。

(二)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局要在今后的规范津补贴工作中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予以考虑,对城管执法中城管执法人员遭受人身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等费用,由市财政在公用经费外予以安排。

(三)其它保障机制。市人劳社保局要在现有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明确后,按条件招收相应人员,以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市国资部门要对闲置公房进行调查,有条件的优先解决市行政执法局各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

三、明确职责,加强配合,进一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查处城乡违法建设中的职责分工,通过整合*、国土、规划、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执法力量,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一些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镇乡(街道)牵头、部门分工、条块结合,联合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整治任务和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形成配合密切、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联合执法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本意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