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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改革创新实施意见

民政局改革创新实施意见

2009年是我国建国60周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关键、可能也是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将产生重大波动和利益调整,不确定因素增多,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将更加明显;中央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重大举措,给民政部门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这样的形势下,作为事关民生保障的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重要职责,紧紧把握有利时机,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2009年全州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州委七届五次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的新发展。根据这一总体要求,今年全州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一)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们要抓住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出台一系列拉动内需、保障民生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还没有立项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烈士陵园、救助站、殡仪馆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地名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要抓紧做好用地选址、设计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开工建设,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已审批通过的项目,要尽快启动,抓紧建设。特别是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牟定殡仪馆等在建项目,要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争取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突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以《*州殡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完成各县市火化区的划定、上报审批工作,完成大姚、牟定殡仪馆的建设和双柏殡仪馆的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等工作。加大殡葬改革的执法力度,与国土、林业、*、工商等部门配合,对乱埋乱葬及丧葬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争取全州火化率达到15%。

三是突出做好民政统计工作。今后,省民政厅及州民政局在安排项目、分配物资、配套资金时均以民政事业统计台帐上报的数据为依据。各县市要充分认识民政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民政统计工作。要抽调熟悉民政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责任心的干部为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改变以往各业务科室各自为阵上报民政数据的方式,实行业务对口分工、科室协同作战、统计人员统一上报的运作方式,确保各类数据数出一门。要加强对民政电子统计台帐的管理,做好数据的适时更新和日常维护,为民政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抓好救灾救济工作。要做好“8·30”地震民政福利设施、村委会及“11·02”特大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做好救灾帐篷的回收管理;要在总结去年救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责任制,健全与财政、水利、气象、交通、粮食、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在救灾工作方面的合作机制,实现救灾工作在信息、数据、物资等方面的资源共享;要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报灾及时准确、核灾公平合理;要在年内完成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禄丰县救灾仓库的新建任务,科学布局救灾物资储备,在灾害较多、路程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民政所增设救灾物资储备点,扩大仓储,提高救灾应急能力。

二是抓好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在加强服务管理、提高保障水平、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三个方面下工夫,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积极探索五保供养社会化新路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搞好敬老院的规划建设,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着力解决好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房、医疗困难等问题;要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规范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促进各项救助制度与就业、医保、住房、教育、法律等专项救助制度的相互衔接,努力推动各项制度在内容和操作上的对接,充分发挥各项救助制度的综合效能。

三是抓好优抚安置工作。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力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以创建、共建活动为重点认真抓好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强化激励竞争机制,提高创建、共建质量;要抓好优抚对象的待遇落实,不断完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保障机制、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要进一步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继续完善双考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拓宽安置渠道,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努力提高退役士兵的培训率和就业率;要加快军休工作改革步伐,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落实好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积极探索军供保障和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的新路子,不断提高管理、保障水平。

四是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要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村委会无人管事、无章理事、无钱办事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社区建设工作要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准入制度,切实解决好社区无权理事、无钱办事、无人做事的问题。在*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和爱心超市建设,努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要认真抓好城市社区志愿者队伍注册建设制度,开展好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登记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不断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五是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积极进行民间组织结构性调整,加大对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重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要不断规范登记审批程序,落实年检制度,提高审批和年检质量。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打击非法结社,查处社会组织违法活动,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的规范化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民主办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六是抓好区划地名工作。要全面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抓好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数据库建设,推进地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扎实做好我州与*市4条县界及与丽江市3条县界的联检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界和平安边界建设,建立健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七是抓好老龄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制定和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养老形式,加快我州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要加强向政府的汇报和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尽快出台我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优待条例》的实施意见,使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健康补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长寿补贴的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八是抓好福利的销售发行工作。福利所筹集的公益金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重要资金来源,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福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发行宗旨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福彩事业。要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和各种挑战,以加强销售终端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为基础,以加大宣传力度、搞好销售培训、拓展乡镇市场、创新营销方式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扩大销售量,力争在全省销售排名上有所上升,为全州公益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工作是关系群众利益最直接、最重要的工作,民政部门是接触百姓最多最密切的部门。因此,民政部门的形象和民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决定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所以,我们要在提高民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上下功夫,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以提高民政干部的履职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培训规划,按照业务分级培训、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工作实的民政队伍。要在加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培训的同时,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村干部队伍和社工人才队伍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民政工作的骨干,成为基层民政工作的基础。二是要建立健全民政干部绩效考核体系。要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管理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干部、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工作中完善管理,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乡镇民政所机构,配齐配强民政所人员,同时,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安置退伍军人、招聘大学生志愿者、引入社工人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提高民政整体服务水平,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四是加大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是让民政面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支持民政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民政诚信度、树立民政形象的重要途径。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民政内部和民政外部的舆论宣传阵地,以春节走访慰问、清明节、八一建军节、敬老节、民政工作会议、双拥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民政关注民生、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支援国防建设的感人事迹和民政部门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通过宣传,扩大民政的社会影响,树立民政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各界了解民政、信任民政、支持民政打牢舆论基础。

(二)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民政是管钱管物的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以规范行政行为为突破口,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力度,强化预防腐败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民政人能办事、办成事、不出事。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使之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监察力度,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对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低保资金和优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要对重点民政工作、民政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是要在继续实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建设“阳光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民政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推行新四项制度工作进行细化。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民政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完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及时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五是要加强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和民政基层单位行风评议活动,及时纠正、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