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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公开办事发展意见

民政局发展公开办事发展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市全面推进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107号)要求,现就在我区参照(含依照,下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公用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公开办事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办事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自觉地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把全面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推进公开办事制度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工作目标要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用制度的形式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公开,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范围、内容、形式

推进公开办事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办事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范围。

区、乡镇(街道)两级所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

(二)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内容。

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职能;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情况;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对社会捐赠款物的保管、使用情况;直接面向群众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办事过程和结果;对外服务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便民利民的措施以及监督制度;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动态以及需要向群众公告公示的有关事项。在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还要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干部职工的交流考核情况、人事任免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开。

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重点: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如实公开、经常公开。如学校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医院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价格,水、电等单位的办事收费和办事纪律等,都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公开的重点内容,编制办事公开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三)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形式。

以便捷高效为目标,广辟渠道,力求形式多样,为方便群众

办事与监督创造条件。本着整合资源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参照行政机关部门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形式实行办事公开;对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应参照行政机关部门或纳入主管部门内设机构范围,按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实行办事公开;对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必须统一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和办公场地(办事窗口)设置办事公开栏两种形式实行办事公开。各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区政府门户网站,其独立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网络链接,确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还必须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灵活利用公共场所、新闻媒体、设置电子触摸屏、召开听证会等有关载体,采用公告栏、信息专刊、印发服务指南小册子等形式推行办事公开,并设立办事公开意见箱和投诉电话,不断拓宽公开的覆盖面,不断创新办事公开的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

四、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为重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推进公开办事制度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是认真贯彻落实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之举;是改变服务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单位日常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进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由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区级各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办事公开工作。

(三)制定方案,有序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有序地推进公开办事制度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责任单位范围内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进公开办事制度的方案,对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内容、形式以及监督保障等明确提出具体的要求,在10月30日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并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月30日前完成公开办事制度阶段性工作。

(四)讲究实效、强化督查。

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办事公开的重点,注重公开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对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集中力量进行督查,确保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年底前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同时对重点公用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