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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加强网络建设意见县

质监局加强网络建设意见县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的意见》(川食安委办[20*]12号)、德食药监函[20*]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使命的重要举措。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始终把广大农村作为整治与建设的重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趋于好转。但是,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是广大农民属于低收入群体,食品药品消费总体水平偏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缺乏;二是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原则。

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和“全县统一领导、当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从广大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基础最薄弱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抓起,统筹城乡监管,强化综合协调,下移监管重心,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目标考核,通过艰苦细致、持之以恒的努力,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二)近期主要目标。

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当地政府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的基础上,明确由乡镇政府牵头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依靠乡镇政府、农村社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力量,建立乡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的专(兼)职队伍,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力量,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村,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有人过问,有人监管。

三、近期的主要工作

(一)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

今年在过去抓好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逐步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和监管网络。一是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兼)职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每个村选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组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每个乡镇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确定1名食品药品协管员;从而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做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工作。一是完善领导机构,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二是组织好对各乡镇选聘的协管员、信息员的指导培训和建档工作。三是认真分析网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有益探索、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思路。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制。

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建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

(二)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利用,密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预警应急机制,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三)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农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选聘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于20*年7月31日前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