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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意见

发改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意见

各乡镇工委(工会)、直属工会、基层工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落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搞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全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认真实施市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的意见》,继续坚持组建、作用发挥两手抓,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中心,以中间环节建设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着力推进农民工入会、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典型选树和经验推广工作,实现工会组建规范化、作用发挥正常化,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建设的新路子,为我县“后发崛起,全面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相统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保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将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坚持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统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必须始终围绕促进企业发展这个中心,调动广大职工投入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三)坚持规范运作与创新发展相统一。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必须按照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努力创新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

三、工作任务

结合苍南实际,我们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县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机构。二是抓组建。努力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扩大覆盖面;三是抓创建活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作用发挥。

1、开展“三项行动”实施“两项工程”,推进工会组建工作。“三项行动”:一是开展农民工思想教育行动,加强农民组织意识教育,增强农民工入会意识。二是开展农民工普惠行动,完善会员的优惠制度,提高农民工入会吸引力。三是开展农民工长线管理行动,研究探索农民工管理新路子,确保农民工流动不流失。实施“两项工程”:要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的要求,努力消除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空白点。一是实施“拓面”工程:建立工会组建电子查询系统,摸清底数,扩大工会组建面。20*年我县工会独建工会数120家。首先要从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和建筑业企业三方面下功夫,力争三资企业建会率达到95%,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8%,建筑业企业根据省市总有关要求,二级以上资质工会组建率达到100%;三级以上资质工会组建率达到85%。二是实施“拉线”工程:贯彻落实市委批转的《关于加强镇乡(街道)工会建设意见》要求,积极组建灵溪、龙港两镇总工会。同时要加强行业、村、(社区)中间环节工会组织建设。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用工制度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会组织的会员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今年我们要积极组织“新苍南人”和农民工入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实施办法》,20*年我们将农民工入会列入年度考核,将任务指标分解到有关乡镇。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强等特点,研究探索农民工会员会籍管理方法,避免农民工会员的流失。今年县、乡(镇)二级工会将围绕上级工会“清底子”的要求,进行一次全县性工会普查工作。

3、进一步理顺工会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全总《关于开展镇乡(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温州市委批转的《关于加强镇乡(街道)工会建设意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工会工作实际和非公有制企业较多、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要加快建立一级地方总工会的要求,今年是换届之年,针对人事变动,我们要及时配齐乡(镇)一级工会干部,规范乡(镇)工会民主选举程序,逐步完善乡(镇)工会与村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的联系。积极探索区域和行业相结合的工会组织体系,依托行业协会组建行业性工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型企业集中的行业以及第三产业行业工会组建工作,使工会组织最大限度覆盖所有的企业,逐步形成县镇、产业、村(社区)相结合的阶梯型组织体系。

4、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一是团结和动员职工围绕企业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深化和规范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和“双爱双评”活动,消灭“空壳”工会,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主席、有活动,对已获得合格“职工之家”称号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求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证、有制度保障、有作用发挥;对获得先进“职工之家”称号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求建立起适应企业工会实际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协商沟通制度,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二是深化劳动竞赛活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县财贸系统工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按照“扩面、提高、创新、实效”的要求,更广泛地发动职工参与劳动竞赛。今年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①继续深入开展“崇尚高级礼仪、创树服务品牌、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继续深化创建服务品牌示范窗工作;②会同县有关部门,举办各种技能比武,进一步深化培育和推进职业技能带头人制度;③开展举办银行综合知识竞赛活动。

5、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根据市总工会的部署,今年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以“创争”活动为载体,推动和谐职工文化和工会文化事业的发展。针对新时期的工会工作,县总工会制定出面向基层工会主席,尤其是新任工会主席的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内容的培训计划。各级工会要加强对职工进行“共赢”教育,依法维权的教育和提高整体素质等方面教育。要把宣传重点放在职工身上,努力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增加宣传形式的多样性,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并根据工会自身的特点,在“五一”期间广泛开展企业文化月和安全月活动。

四、主要方法

(一)建立和完善制度

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工资协商为重点开展平等协商工作,完善职工收入分配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督促企业规范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设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和职权,确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形式。

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和劳动保护监督机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当好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和第一帮助人,使“有困难找工会”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监督有关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承担纠正侵权行为第一报告人的职责;根据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主持劳动争议的调解,将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提高社会参与水平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及时报告工会的重大工作和活动;积极开展党工共建活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方的协商与沟通,争取非公有制企业方对工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督促企业保障职工权益,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合作共赢。

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基点,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协助企业处理好与辖区内有关社会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建和谐社区。开展辖区内企业之间的文体联谊活动和工会工作交流,促进积极、健康的社区文化建设,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

(三)因企制宜开展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根据企业的所有制类型、产业结构和规模、职工队伍的结构和企业自身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开展工作。对处于创业阶段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会工作要把重点放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上,教育、引导职工树立与企业同创业、共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观念;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处于成长发展期的企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制度、形成机制上,实现工会工作与企业发展的良好互动格局。

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特点开展工作。对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工会要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点放在维护职工基本权利,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上;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企业,要推动企业完善制度,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根据职工队伍的不同利益诉求开展工作。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工会要突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在高新产业企业,工会要针对“三高”群体职工的利益诉求,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和自我发展的需求。

五、具体措施

1、健全工会组织,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合法地位。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依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在选举工会委员会的同时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工会独立的经费账号,确保企业工会独立使用工会经费。

2、选好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发挥工会主席核心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能否真正开展,核心在于工会主席作用能否真正发挥。国有集体及改制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按照企业副职配备工会主席;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在企业内部民主推荐、民主选举产生,也可采取公开招聘等形式,按照规定程序选拔;外商投资企业建会初期,争取企业同意的基础上,可采用上级工会推荐委派,经过本企业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区域性(村市场)、行业性联合工会或工会联合会,可以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同时要逐步改变原有企业主近亲属、股东担任工会主席和委员的状况,加快工会主席直选扩面工作,让职工选出他们所信任的工会主席。

3、县、乡(镇)两级工会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胆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及时对企业工会工作给予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工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权益保障机制,制定完善对企业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主席的保护办法和措施,明确工会干部权益保护的秩序和责任,努力解除他们维护职工权益的后顾之忧。根据市总工会有关要求,县总工会将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为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提供物质保障,对工会主席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或报复,必须依法给予保护。同时,要确保新任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企业负责人对工会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直接关系着企业工会工作的成效。要对他们进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和谐理念的教育,使他们了解工会、支持工会,尊重企业的法人地位,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维护职工权益,使他们成为承担社会责任,创建和谐企业的推动者。

5、落实典型选树机制。今年要在灵溪、龙港等乡镇,选树一批具有影响力,适应新形势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典型,并在抓好典型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积极探索我县基层工会工作新路子,打造工会工作新品牌,努力实现“拿的出、可以看、打的响”的基层工会组织。

6、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年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全县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发挥乡(镇)工会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直接领导作用,根据区域性产业结构特点,推进行业工会、市场(商场)工会组织建设,重视村级联合工会和工会联合会作用的发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会组织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