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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意见

建设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意见

各村双委、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多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对象与目标

整治对象:所有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指生产库房或经营与员工集中居住为一体的两种用途以上的,在用的地上建筑。)重点是在乡镇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出租房、家庭作坊等。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发现一家,整改一家,使“多合一”现象基本得到消除,消防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消防环境进一步完善。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上旬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30日),成立领导机构,分析本镇“多合一”建筑的安全现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排摸检查阶段(4月1日——5月30日),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列出重点,建立台帐,并公告这次整治工作的时间、对象、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7月1日),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

(四)迎接验收阶段(7月1日以后),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验收,成绩计入年度综治工作评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村双委、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责任感精神,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建立以镇长万昌春为组长,周建光、陈新乐为副组长,郑敏、赵海祥、刘国栋、刘金荣、郑顺利、高乘龙、杨峰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法办。

(二)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三)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浙江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整治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多合一”建筑,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并建议相关执法部门给予停产停业整顿,或依追究其责任。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利用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村民、员工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