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建设局文明家庭创建意见乡

建设局文明家庭创建意见乡

各村双委、乡属有关单位: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实践活动,通过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近年来,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初始成果,家庭参与活动覆盖面达60%以上,“文明家庭”达到全乡家庭总数的10%以上。但是,我乡“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促进我乡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目标,不断开创“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为我乡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原则

1、“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进一步体现群众性。要面向全乡所有家庭,动员每一个家庭积极参与创建,形成一个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

2、“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体现先进性。既要坚持文明家庭的评比标准,保持文明家庭的示范性,又要发挥文明家庭的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

3、“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进一步体现创新性。要与文明百村、平安千村工程等工作相结合,找准结合点,创新载体,丰富内涵,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创建实效。

4、“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进一步体现多样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美德在农家”以及优秀家庭的角色等评选活动,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

各村、各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要突出爱国守法进家庭、科技信息进家庭、绿静美安进家庭、爱心奉献进家庭、文化体育进家庭;要把学习型家庭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载体,大力加强学习型家庭建设,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形成人人争做学习型公民的良好社会氛围。

1、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领导,将创建活动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将创建规划纳入各村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2、健全方案,明确创建任务

“文明家庭”创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求各乡镇(社区)与时俱进,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评选方法和实施方案。各乡镇(社区)“文明家庭”的评选要结合“文明楼幢”、“环保家庭”、“健身家庭”系列评选,一年一次,形成户户参与,家家争创的局面。提高创建活动水平上下功夫,到20*年在巩固原有60%创建面和10%达标率上有所提高。

3、完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评比机制、考核机制、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各村要建立“文明家庭”公示栏,及时对被评选上的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坚持每年对文明户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坚持予以摘牌;对新评上的文明家庭要给予挂牌,保持达标率的动态平衡。

4、创新载体,形成本地特色

要根据本村的实际,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手段,强化群众的文明素质。要设计切合本地实际的活动载体,充实创建活动的内涵,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激活文明家庭的生命力,形成当地特色。

5、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先进典范

要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支持这项活动。要注重弘扬正气,培育先进典型,在全乡造成示范带头作用。

各村、各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将评选情况报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