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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科学发展指导管理意见

发改委科学发展指导管理意见

根据省、市、区委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充分发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作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意见。

一、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区委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派出指导检查组,是对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的重要举措,是我区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涉及面广,层次多,政策性、实践性强,工作要求非常高。派出指导检查组进行指导,有利于各单位全面准确贯彻上级的精神和要求,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有利于促进上级精神与各单位实际的更好结合,创造性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指导检查组工作职责

1、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帮助工作。深入实际,主动加强与联系单位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按照省、市、区委要求,向联系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帮助联系单位既能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又能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

2、深入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全面了解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掌握联系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共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3、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馈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就学习实践活动中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把区委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联系单位,并向区委反馈联系单位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4、总结先进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发现、总结、提炼联系单位有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荐,推动面上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推介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指导检查组工作重点

1、指导检查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制定。重点检查联系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方案是否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我区“鼓劲、攻坚、创优”实践总载体;是否明确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目标;是否确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和有特色、能够吸引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具体活动载体;是否找准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对于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偏离主题、内容空泛、目标不当等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2、指导检查学习实践活动思想发动工作。重点检查联系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抓紧抓实抓充分;动员大会有没有把中央的精神、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讲清楚,有没有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安排讲清楚,有没有把党员干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讲清楚。

3、指导检查学习调研情况。重点检查联系单位是否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是否确定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并组织调研成果交流;是否选择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是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出“金点子”活动。

4、指导检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指导联系单位在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领导班子成员互相谈心,交换看法,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客观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科学发展方向,增强科学发展本领。

5、指导检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与评议。重点了解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是否吸收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反映领导班子形成的共识;是否找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否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明确今后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分析检查报告接受群众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使评议过程成为充分发挥民主、凝聚群众智慧的过程。

6、指导检查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重点指导联系单位根据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时限要求、整改责任。检查联系单位是否按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取得预期的效果。

7、指导检查“科学发展十大专项活动”落实情况。重点指导联系单位紧密结合区委中心工作,根据各自实际,扎实开展“聚共识拓思路”、“提素质强能力”、“保稳促调”、“安全发展”、“环境整治”、“民生共建”、“强基固本”、“机关文化建设”、“体制机制优化”、“科学发展示范创建”等十大专项活动,突出实践特色,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8、指导检查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重点指导联系单位总结特色载体、特色工作、特色经验,形成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联系单位中有重点地选择1-2个单位(或1-2项工作)进行重点培养,早定位、多指导,认真总结梳理。对总结提炼的特色经验和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荐。

9、指导检查满意度测评工作。重点指导联系单位按照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测评情况,督促联系单位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方案。对测评满意度过低的联系单位,督促他们认真分析原因,限期做好整改。

四、指导检查组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职责。要明确工作要求,在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尽心尽责地完成区委和区委学习活动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工作定位,紧紧依靠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工作,做到既积极主动指导检查,又不干预具体工作。指导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要与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加强沟通联系,指导检查组的工作安排要及时向联系单位党委(党组)通气,发现问题及时向联系单位党委(党组)提出。

2、严格检查把关。要按照省、市、区委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总体部署和重大问题上与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协助联系单位党委(党组)把好关、定好向,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对不符合省、市、区委精神、没有达到要求、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要及时提醒,真心诚意地帮助解决。

3、切实做好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把督促检查寓于帮助服务之中,当好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帮手。要积极出谋划策,帮助联系单位更好地把省、市、区委精神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的关系,找准两者结合点。对联系单位提出的需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帮助联系和协调。

4、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联系单位的实际,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面的党组织和党员,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对流动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要指导联系单位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的要求前提下,灵活掌握,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5、鼓励实践创新。要鼓励和支持联系单位在遵循省、市、区委统一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形式、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要积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尽可能多地接触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了解掌握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手资料,有的放矢地抓好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6、加强自身建设。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工作要领,提高指导工作水平。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形成勤奋学习、民主讨论、探索创新的良好风气。指导检查组成员要团结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发扬优良传统,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