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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消防管理意见

民政局发展消防管理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甬政发〔20*〕49号)精神,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实现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区消防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分析

(一)现实基础

“十五”期间,我区社会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十一五”期间的加快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是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落实。依据《浙江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要求,落实了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为城市消防事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工作,做到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消防站点布局日趋合理。同时,在旧城改造、城区扩建时,严格按消防专项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我区的市政消火栓已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三是消防技术装备设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消防事业有关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改善消防装备,消防装备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火灾,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物质条件。四是消防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明显增强,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队伍发展加快,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也得到了进一步健全。

(二)发展趋势分析

1、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对我区消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的口号,其主旨就是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这就要求加快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防患有力、救援有效的队伍,真正使之成为一支灭火战斗和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工业事故、群众救援、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

2、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对我区消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当前消防事业的主要矛盾是在日益提升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的高要求与相对落后的消防事业之间的矛盾。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的火灾形势也十分严峻,火灾发生频率较高,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暴露出了我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消防基础薄弱,消防装备不适应现代火灾扑救需要等一些问题,消防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这就要求我区消防事业在“十一五”期间按照更高的标准求得更快的发展。

3、中心城区产业结构特色对我区消防事业发展和调整提出了迫切需求。随着我区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消防安全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复杂化,消防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面临更大的压力。突出表现在:一是区域内商贸经济特色明显,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众多,人员流动量大,消防安全压力大。二是区域内传统工业逐步萎缩,“楼宇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迅猛,据统计,目前我区有各类高层民用建筑100余幢,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中,这对多产权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出了新课题。三是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大量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消防安全责任制难以落实,“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时有出现,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四是旧城面积大,历史文物保护区域较多,木结构房屋数量较多,除南门街道红起社区、江厦街道莲桥社区等已列入拆迁范围的老小区外,全区仍有木结构老住宅小区13个,约23万平方米,再加上数量众多的文保点,电线老化、消防通道狭窄、老房屋出租用作仓库等安全隐患较为普遍地存在。五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尤其是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涉及危化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函待完善。这些新形势、新问题,都需要我们加快消防事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十一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统一布置,遵循现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客观规律,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以建立健全综合防灾救援体系和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努力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市消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有序推进、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注重整体、突出重点的原则,到“十一五”期末,构建公共消防政府负责、企业消防企业负责、区域消防区域合作联建共享、行业消防行业统筹联建共享的消防体系和消防体制,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基本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具体目标

——坚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人员的增加、消防设备的配置与消防规划相一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互动运作良性机制,切实提升区域内火灾综合防范能力。

——在人员训练、设备配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上为建设“平安*”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区产业结构特点,形成一个以扑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救人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

——从灭火救援的实战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消防灭火救援能力。要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形成灭火、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

——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以现有的消防信息网络为基础,结合*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一)重点行业消防安全

一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立高层建筑基础数据库,提高火灾预警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区高层民用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应急救援和逃生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强化社会效应。

二是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完善本区危险化学品信息库,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分布、数量、周边环境等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行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编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完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应急管理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涉及危险化学品清除工作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落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的配备,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取缔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类违法装修、违章建筑现象,提高防御火灾能力。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救援和逃生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四是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建并举,提高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新建居民小区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配备,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消防业务档案。木结构聚集的老小区、尚未改造的旧村要采取措施分批进行电力设施改造,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消防建设标准的通知》(海防委〔20*〕4号)规定加强消防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在居民住宅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消防泵等灭火器材,提高自救能力。

五是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文保点消防安全。要督促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设施,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各类违法建筑,努力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六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构建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源安全管理及监控监测系统。

(二)促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消火拴的设置应根据《*市消火栓管理规定》在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消火栓不足的,要充分利用江、河、湖、泊修建消防取水口。消防给水管道陈旧造成水量、压力不足的,城管部门要通报市供水部门结合管道的扩建、改建或更新进行改造,满足消防供水要求,同时采用技术措施改造下水道以作为消防应急用水;建设部门应积极修建公共消防蓄水池,水井等消防设施;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也应积极修建本单位消防蓄水池、水井等储水设施。突出加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城市道路按国家要求每120米设置1只市政消火栓;城市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在道路两侧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道路十字路口在四个转角处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

二是加快消防站建设。根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把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消防站建设应按照城区5分钟、郊区8分钟的要求,在接警后陆地5分钟赶到责任区最远点原则进行建设。

(三)完善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将消防规划纳入*区分区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城乡结合部的消防规划要根据中提升“西延”的要求,抓好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安全布局等规划建设。

(四)进一步提高消防装备现代化程度

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十一五”期间的消防装备,应根据我区的产业结构和火灾特点,有侧重地落实配置,按照市里要求在中心城区形成一个以扑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救人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重点配备举高消防车、照明排烟车,实施消防无限通信网改造,更换对讲机系统,基本解决设备陈旧老化、通信干扰大的问题。

(五)强化消防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按照“分级分区负责”的要求,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科学制定灭火救援预案,不断改进灭火救援工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和巩固本单位专职消防队;住宅小区应以物业公司为主体,结合社会力量,加强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二是加强演练,整合社会救援力量。20*年起,每年应组织一次以上由各类消防力量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灭火演习。通过演练,逐步形成和建立起包括公安、安监、人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在内的社会综合救援联动机制,使各级指挥员切实掌握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基本程序和战术方法,努力提高组织和指挥水平。

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的政务公开和透明,增进执法部门与普通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消防责任体系建设。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公共消防的投入,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可靠、不留死角、高效运作的责任体系。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的建设。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各项防火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适时地研究辖区内火灾特点和规律,提出针对性措施和意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切实抓好消防责任制落实,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危险源要依法严肃查处。安监部门要抓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秩序。发改部门要根据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消防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经费,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规划部门要重视消防事业的发展,将消防规划纳入到分区规划。教育、劳动部门要把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建设、城管部门要配合市里加强消火栓等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三)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严厉打击消防违法犯罪活动,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完善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以消除火灾隐患和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严格落实公安派出所对辖区授权列管单位、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严防失控漏管。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救生知识,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推动消防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五进”工作,大力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消防站开放力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继续将消防知识纳入到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全面提高中小学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在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