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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创建和谐企业意见

商务局创建和谐企业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实现“和谐求规范、和谐促效益、和谐树形象”整体目标,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企业与员工的和谐、企业与自然的和谐、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为重点,形成企业与职工同进步、企业与*同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我街道创建全国文明街道创设良好的载体,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1.创建活动的范围。我街道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企业。

2.设立分类创建模式。根据我街道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实际,以及各类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对创建活动提出不同的目标模式。一是街道级创建企业。要求全街道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制订创建计划,贯彻执行创建标准,对照标准对本企业作一最初评估,并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改进经营中的不足。二是街道级合格和谐企业。要求这类企业系统执行创建标准,通过创建使各项指标值得到较快提升。三是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各类指标达到或超过评估要求,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3.创建目标。

(1)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扩大创建层面,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加入。

(2)鼓励部分条件较好的企业提升创建层次,对照考核标准实施整改,以合格为标准,创建街道级和谐合格企业。

(3)实现“十”家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按考核得分确定。并力争进入市级和谐企业行列。

二、评估办法

(一)评估指标结构:包括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两部分(详见附件1)。

(二)分值:总分=基本分+附加(减)分,其中基本分为100分,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和谐分别按40:30:30的权重分配。

(三)评估办法:

1.“街道级合格和谐企业”:综合考评得分合格分以上,本企业职工综合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2)在70%以上的企业。

2.“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评价:综合考评得分85分以上,本企业职工综合满意度测评在85%以上的企业。

三、考评程序

(一)企业自评。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评价细则进行自评。企业自评自查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

(二)满意调查。采用表格形式对本企业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对职工不满意的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内部查漏补缺工作。

(三)申报推荐。各企业进行自评合格基础上,向街道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审。申报表经汇总后,由街道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五)公众投票。把社会公认度作为和谐企业评定的重要环节,得到公众认可后方能最终获得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称号。

(六)社会公示。对拟评定为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命名表彰。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命名表彰。

四、创建成果运用

(一)对创建成街道级优秀和谐企业、市和谐企业的将优先考虑年终评先争优的重要条件。

(二)对创建成市级和谐企业的单位,列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表彰对象。

(三)创建为市和谐企业的,按照《中共市委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享受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实现“一会”,开好企业创建和谐企业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工作,在全街道形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领导、企业职工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一文”,各企业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创建方案和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重心。

(二)员工参与,民主评审。实现“一签”,企业员工在和谐企业创建横幅上集体签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各企业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形成创建工作人人有责意识。实现“一票”,对本企业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进行自查自纠。

(三)强化机制,归类并档。实现“一册”,制定和谐企业创建手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规范创建规章制度,多种形式激发创建工作活力。实现“一卷”,对创建过程中举办的各项活动记录以及创建实施方案和计划进行整理归类,并以档案形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