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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建廉洁民政意见县

民政局创建廉洁民政意见县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关于打造“廉洁*”的决定》,深入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现就打造“廉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打造“廉洁*”的重要意义

打造“廉洁*”,是县委根据*市委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抓源头治理,坚决惩治腐败,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有所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得到一定解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但另一方面,我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这不仅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也极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潇洒*”,让全民共享品质生活。这是我县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潇洒*”首先应是“廉洁之城”,打造“廉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是“共建潇洒*、共享品质生活”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是加快*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总目标和总抓手。它的实施必将更加有利于在全县上下进一步形成共识、凝聚合力,不断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按照更严的要求,朝着更高的目标持续深入发展。

二、打造“廉洁*”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以深化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为重点,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力打造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风清气正的“廉洁*”,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工作目标: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力争使我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清正廉明,党员干部更加勤政廉政,社会各界更加崇廉尚洁,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消极腐败现象持续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不断提高,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党政清廉——就是要坚持党政主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更加有效地从体制机制上防治腐败,实现各级党委、政府权责主体具体明晰,决策部署执行顺畅;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备有力;公共资源集约高效,行政成本合理可控;群众办事公开便捷,参与渠道广泛畅通。

干部勤廉——就是要坚持干部力行,以践行优良作风为重点,更加有力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惩戒,实现各级干部政策水平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开拓创新、务实高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与群众关系密切和谐。

社会崇廉——就是要坚持社会共推,以弘扬廉政文化为重点,更加扎实地推进全社会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廉政文化氛围浓厚,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廉洁风气渗透到社会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廉荣腐耻的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传统美德和公平正义行为得到普遍敬重。

风清气正——就是要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实现全县上下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持续遏制在较低水平,职务违纪违法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明显减少;政府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时间进一步缩短;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有效投诉明显减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和信心度明显提升。

三、打造“廉洁*”的工作举措

(一)强化教育,构建“廉洁*”的教育机制

1、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以争做“廉洁*”带头人为主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每年开展相对集中的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利用身边的典型来警示教育干部。针对不同的党员干部开展分层次教育和经常性教育,实现教育与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巩固和拓展反腐倡廉舆论宣传阵地,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登记制、党政主要领导上党课等相关制度,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2、深入推进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以弘扬廉政文化为重点,更加扎实地推进全社会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崇廉。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拓宽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先进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制度,构建“廉洁*”的保障机制

1、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20*—2012年工作规划》,围绕打造“廉洁*”的目标,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推进整体构建、重点构建、协同构建和科技促建,进一步深化构建内容,拓展构建领域,完善构建机制,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发展。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打造“廉洁*”的推进。

2、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执行、监督的制度,从机制体制上防治腐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调研试点、党委(党组)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票决的程序和运行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建立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开展“执行力提升工程”建设活动,确保县党代会和县委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依法行政为导向,建立完善事前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机制,建立完善事中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严密权力流程,严格建章立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全过程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程实时监督。

(三)注重监督,建立“廉洁*”的预警机制

1、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监督机制,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各类监督与党内监督互促共进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2、建立廉情预警评价机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出台适合*实际的简捷、方便、管用的廉情预警机制。

3、建立健全社会有序参与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务、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完善综合考评、社会评价等群众评议党政机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特邀监察员、效能与行风监督员、专家咨询员等制度。

(四)严厉惩治,建立“廉洁*”的惩处机制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健全办案协调机制,正确使用办案措施,提高执纪办案水平。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坚决惩治商业贿赂行为。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查案的“后半篇文章”,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

(五)深化改革,建立“廉洁*”的动力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和行为方式的转变,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的,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通过转变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一审一核”,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扩面、提速、建网,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和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规范部门职责分工,科学分解行政权力,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最大限度地减少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大交易活动统一监管力度。深化完善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推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管理。

(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深入持续地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作风建设八项制度,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基层各个区域和单位整体推进、均衡发展。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评政风行风,促七难破解”活动和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加强重大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实现重大工程效能监察的全覆盖。

四、加强对打造“廉洁*”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委成立打造“廉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打造“廉洁*”的日常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是打造“廉洁*”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县委打造“廉洁*”的决策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把打造“廉洁*”的要求化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二)健全机制,明确任务。建立打造“廉洁*”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各项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认真抓好打造“廉洁*”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职能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形成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营造氛围,推动深化。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政从政意识,带头廉洁自律,在打造“廉洁*”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投身打造“廉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打造“廉洁*”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的宣传,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打造“廉洁*”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