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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自身建设学习教育意见

民政局自身建设学习教育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建设“四型机关”,优化教育环境,推动我市教体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解决机关干部在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的新转变、思想境界的新提高,进一步推动机关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为实现胶南教体事业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主要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狠抓落实、廉政建设方面下真功夫,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真情塑造未来”教育服务品牌,开创我市教体事业新局面。

二、主要措施和基本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境界

1、加强政治修养。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纲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断提高运用政策发现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维护集体荣誉。

2、加强理论学习。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要坚持“以讲促学”和“每月一讲”制度,积极参与“述讲”、“评讲”和“考讲”学习活动,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培养爱岗敬业、学习创新、团结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3、加强检查和考核。要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和“考讲”规定,并把“考讲”结果纳入科室及工作人员目标考核。

(二)强化领导责任,转变干部作风。

1、改进领导方式。要进一步发扬民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听取基层单位的呼声,重视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克服小集团和个人利益思想倾向,树立大局观念,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抓工作、抓发展上;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严格落实首位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办事拖拉、节奏不快、效率不高的干部作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所承担的工作,凡被举报或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年终考核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规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树立好“四种形象”,即锐意进取的开拓形象,竭诚服务的公仆形象,清正廉洁的秉公形象,教养有素的文明形象。凡因自己言行损害集体荣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3、整顿文风会风。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内容相近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要严肃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要进一步精简文件,惯例性和阶段性的工作部署、工作检查或要求下级单位上报有关情况等,一般不正式发文;要注重行文实效,文件要短、要实。

4、强化监督查处力度。要重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凡科室及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或粗暴对待群众经查属实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创新管理机制,改进工作作风。

1、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要克服无所事事、工作散漫的思想,大力发扬求实、务实、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都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敬业报国、追求卓越、艰苦奋斗的精神,围绕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造成重大失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一票否决。

2、严守工作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要严格请销假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以上或缺勤3天以上的,实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上网聊天、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实行一次批评教育,两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严禁向基层吃、拿、卡、要、报。凡被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要明确职责分工,将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科室及工作人员;要深化“五项工程”,建设“四型机关”,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实行行政效能投诉和行政效能追究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坚决克服态度蛮横、简单粗暴、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发生。凡因行政效能被举报或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者,实行一次诫勉检查,两次待岗培训。

4、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联系镇、市直学校和薄弱学校制度,通过深入基层、上门服务、个别沟通、电话联系等方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调研促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各科室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每年确定1-2个调研题目,搞好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每学期至少提报1篇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凡年终完不成调研任务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酌情扣分。

(四)加强廉政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1、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公款内部相互宴请;除因工作必须外,不准中午饮酒;不准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不准违反规定向任何学校介绍学生;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就餐规定;严禁收受任何形式赠予的礼金、礼券、代币购物卡(券)。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生活作风修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要实行“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纯洁“社交圈”、“生活圈”,慎重对待日常交往和人际交往。

3、强化群众监督。要把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日常生活表现纳入群众评议范围;要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对教育不改、不接受群众监督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三、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各级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打造“真情塑造未来”教育服务品牌的一项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抓手,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机关自身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要搞好结合。要把机关自身建设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注重深化、细化机关自身建设的内容,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考核办法。主要采取督查、自查、测评、复查的方式,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重点在理论学习、干部作风、工作作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程序:

1、督查。由办公室和人事科组织协调有关人员负责机关自身建设日常督查工作,督查情况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工作。

2、自查。年底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对照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

3、.测评。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和人事科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和基层单位代表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4、复查。由办公室和人事科对自查和测评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核实后予以确定。

(四)结果运用

1、将机关自身建设纳入科室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考核。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群众反映强烈、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

2、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