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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管理意见

建设局加强信息宣传报道管理意见

各科室、社区: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是每个单位日常事务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全面、及时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道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交流经验、推进工作,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下发2009年拱墅区党政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的基本方针路线为主要内容,以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信息报道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依据,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总结与推广、监督与引导的互动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全面上台阶。

二、方法及内容

1、建立街道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葛建军担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夏晓萍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社区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具体工作,主任由黄琴琴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陈旭阳同志担任。

2、建立专(兼)职信息报道员队伍。机关各科室、各社区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人员名单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如遇有信息员休假、工作调动或调整工作岗位应及时补缺,确保专、兼职信息员队伍结构的稳定,保证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连续性及有序运转。

3、信息报道计分办法。

(1)分值设置:各单位信息报送凡被街道党政网录用,一般信息每条计1分,图片信息每条计2分,工作经验类信息每条计3分,舆情信息每条计4分;凡被区级刊物录用每条计4分,被《拱墅信息》、《拱墅政务》、《拱墅通讯》、《拱墅人大》、《拱墅政协》和市级晚报、快报、部门刊物录用,每条计5分;凡被省级快(晚)报、部门刊物采用,每篇计8分;凡被市级大报如《*日报》采用,每篇计10分;凡被省级大报如《浙江日报》采用,每篇计15分;凡被省市级电视台采用每条新闻计10分;凡被国家级刊物采用,每篇计15分;《人民日报》采用,每篇计50分。被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加倍计分。

(2)积分统计办法:街道党政办公室直接负责对党政网和区级信息刊物的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积分统计;其余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的积分统计,由各科室、各社区持信息报道刊发的复印件(电视新闻凭录相或照片),报至党政办公室进行积分统计,复印件交由党政办公室留存。

(3)定期分析通报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安排工作。党政办公室逐月统计并在次月上旬,在街道党政网上通报各单位信息的积分情况。

4、评比和奖励办法。

(1)街道机关科室与社区分开评比。机关科室分二组,一组:城管科、综治司法科、社会事务科、劳动保障站,每月不少于四篇;另一组:计生科、经济科、文化站、协税护税工作站、运河物业公司、资管中心,每月不少于二篇。社区每周不少于二篇。党政办完成区里下达的考核任务。

(2)机关科室和社区信息积分情况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机关科室、社区低于科室所在组、社区平均分以下70%且没有完成全年规定篇数的单位,按1%扣除所在单位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3)街道年终对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机关科室、社区均取得分高的前3名(党政办公室不参与评比)。奖励标准分别为: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

(4)全年街道信息报道工作排名全区第一、第二名的给予党政办1000元、800元奖励。

(5)对区及以上媒体录用的信息按每分5元标准设立奖励金,奖励给信息员个人,每季兑现一次。

(6)舆情信息报送不达标的科室、社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5、舆情信息考核办法。

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社会舆情信息、宣传思想信息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办对各镇、街道舆情信息报送的考核要求,街道建立舆情信息报送小组,主要成员由科室、社区信息员若干名组成。2009年街道将把舆情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信息报道考核中,科室、社区上报的每篇舆情信息计考核得分4分,加入党政网信息录用总分。科室每半年至少报送1篇,全年最少2篇,低于2篇为舆情信息报送不达标;社区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全年最少报送4篇,低于4篇为舆情信息报送不达标。由党政办每季统计、通报报送情况,党政办完成区里下达的舆情信息报送任务。

三、要求

1、充分认识信息报道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要把信息报道工作作为本科室、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2、建立健全信息报道工作的有效机制,确保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各信息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报送信息要具备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突出重点,有深度地推出有影响力的信息报道内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我街道“五个街道”建设目标,努力挖掘和撰写一些层次深、档次高、有特色的好信息、好报道。

四、本意见从2009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