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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殡葬服务党风廉政意见

民政局殡葬服务党风廉政意见

各区、县(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市委[2005]1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殡葬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坚持不懈地在殡葬服务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通过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通过培养道德自律,自觉抵制金钱、物质的诱惑。殡葬服务单位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营造正气氛围,有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发放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宣传教育片、在单位网站上开设《反腐倡廉》专栏、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作预防犯罪报告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以科学的理论引导人,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以深刻的教训警醒人,真正提高殡葬服务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要加强殡葬服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领导班子结构,配强干部、用好干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合力和战斗堡垒作用,注意选拔品德好、业务强、作风硬的同志到领导岗位上任职。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监督管理,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适时进行交流,尽量避免任期过长而滋生违纪违法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原则,既要做到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又要认真抓好日常业务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来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殡葬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加大对殡葬服务单位经费开支、经费审批、财务审计等事项的监督力度,并建立一整套长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工程建设及项目采购招投标制度,凡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和骨灰盒、寿制品、墓碑石料、油料以及殡葬设备采购等事项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使招投标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透明。要大力完善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健全对各殡葬服务单位的检查制度,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充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探索在新的形势下殡葬服务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三管齐下,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行风建设,切实加强监督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建设“效能民政”为契机,大力开展行风建设。要扎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树立文明行业新风尚,坚决杜绝乱涨价、乱收费和乱收其他财物的违纪违法行为,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把行风建设落到实处。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进一步简化完善殡葬服务程序,创新殡葬服务机制,以提高殡葬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先导,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推进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要加强群众监督,邀请各界群众和服务对象担任行风监督员,扩大群众参与,认真查处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事项。要加强舆论监督,重要活动开展和重大事项的情况要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保证新闻舆论机构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批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