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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意见

民政局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意见

20*年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民函〔20*〕20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总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79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5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发〔20*〕10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平政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去年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和嘉兴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和“一个中心集聚点,两个一般集聚点”为基本模式,以“示范、整合、创新、提升”为工作着力点,力争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初步达到规划超前、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服务便捷、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要求。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使全市城乡社区基本达到和谐社区建设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村庄建设规划。按照我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要求,继续修编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二是对照“新村示范、村庄整治”标准,围绕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的要求,加快启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健全农村宅基地置换集聚机制,鼓励引导农民翻建住房向新村集聚点集中,启动村中心集聚点建设。四是加快服务功能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以“五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村中心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农村社区集聚功能。

(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达到嘉兴市级标准。经常性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定期开展各类培训。二是拓展以96345社区服务为主体的便民服务网络,把96345社区服务延伸到村,实现全方位、全天候为村(居)民提供服务。三是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着力构建新型农村服务平台,加快村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咨询代办、生产生活、文体休闲、志愿互助等为民服务,搭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四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做好村(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制度,大力开展帮扶结对活动。

(三)健全农村社区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各村在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社会保障服务、农业综合服务、文体卫生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综合治理服务、志愿者服务、新居民服务等服务组织和网络,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二是建立以村民自治为重点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强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和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落实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事工程来抓,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尤其要按照农村社区建设内容,逐项督促检查,确保今年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制定方案。各镇、街道要根据《*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03号),制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特别是对硬件和软件建设要作出详细计划。硬件建设如服务中心、服务设施、活动设施等;软件建设包括组织网络、服务体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等。要求职责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切实保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今年要有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各镇、街道将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村于8月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整合资源。要整合部门建设资源,在政策、资金、技术和有关建设项目上要向农村社区重点倾斜,形成共同创建、成果共享的良好格局。要探索和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村企共建、资金募捐、项目对接、企业自建等办法,多渠道筹措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参加农村社区建设。

(四)营造氛围。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新村示范、村庄整治”以及“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相结合,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社区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吸引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主动献计献策,积极配合村民委员会开展社区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考核验收。年底组织人员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村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合格的村将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