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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名牌培育质量发展意见县

发改委名牌培育质量发展意见县

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县委“三三战略”,推动我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决定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提升阶段),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工作全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质监牵头协调、部门共同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新格局,大力推进品牌建设、质量振兴工作,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期间认真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通过二年左右的努力,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结合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有较大提高,推动竹木等行业研究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和地方标准,提升标准水平;

——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市场准入比例在全市领先,县重点工业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HACCP等体系认证达到60%以上,强制性认证达100%;

——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5%以上;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期间,力争有1个产品列入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目录,争取实现中国名牌或国家免检产品零的突破,浙江名牌产品达到7个,丽水名牌产品达到20个,品牌经济数量和规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质量兴县、名牌兴业工作不断深化,质量提升、质量监管的新机制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重点

1、分类指导。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规模、质量水平、管理现状、技术支撑能力和产品质量诚信度等情况,结合名牌培育、创新提升和监督规范,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培育提升企业实施分类指导。

2、强化基础。结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夯实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现场管理、出厂检验把关等基础工作,积极引入质量管理新方法,推广质量管理新经验。

3、加强监督。构建国家抽查、省级定期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形成企业自律为基础,政府质量监督为主要手段,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4、形成政策。认真分析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措施、方法途径和管理制度。

5、建立机制。按照统筹、开放、协作、互动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质监部门与经贸部门共同实施的技改推动采标工作机制,与科技部门共同推动专利融入标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实施机制,与外经贸部门共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合作机制。在“以质取胜”的旗帜下,财政、工商、环保、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林业等部门形成合作互动、相互融入、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时间方法

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提升阶段)的实施,从*年5月份起至*年6月底结束。认真组织实施《*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县竹砧板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竹砧板行业和66家规模以上企业、30家重点工业企业的质量提升工作,发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服务等各项职能优势,实行定人、定责、定时服务,落实指导责任,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年6月份,做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各项总结工作,完善政策,建章立制,形成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提升技术标准,促进产业升级

1、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解困工程,消灭无标生产。通过2—3年的努力,列入省千家名牌培育企业符合《企业标准体系》要求。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有计划地推荐名牌培育企业纳入国家试点和省级创建活动。

2、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提高产品采标水平。围绕名牌培育企业和实施质量提升的重点行业,实施采标计划。通过政府对技改推动采标激励政策,对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提供采标要求和采标信息支持,确保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采标水平有实质性提升。

3、提高科技成果的标准转化率。政策推动和重点帮扶结合,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工作,快速形成现实生产力。

4、研究建立产业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和地方标准。以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为依托,研究编制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为技改和实质性采标提供服务。指导行业协会或竹筷、竹砧板、竹炭制品等行业龙头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联合相关企业研究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

5、促进企业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标准的提升,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

6、引导企业生产和使用节能循环型设备产品导向目录产品。

(二)强化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1、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贯彻《卓越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2、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组织名牌培育企业贯彻执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推行《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帮助、督促企业严格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

3、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认证实际问题。对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企业,要帮助其通过技术改造、解决认证技术难题,引导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实现技术共享,降低成本,促进质量提升;做好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的证前监管工作,帮助企业通过认证;对获证企业帮助查摆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认证的有效性。

4、加快建设适应本区域食用菌、竹木产业(行业和产品)的检测机构,利用系统资源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进区入园。指导企业建立或完善出厂检验制度,鼓励、帮助企业联建实验室,提高中小企业的自我检测能力。

5、建立*县质量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

(1)建立企业质量联系人制度。要求企业确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质量联系人,负责规划并协调企业质量工作。

(2)建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工作联络员制度。质量工作联络员由县质量振兴、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管理的信息通报、总结、分析、督促、反馈,提出意见或建议等工作。

(三)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将实施质量预警方案上升为政府行为。充分运用三级监督抽查和执法手段及时发现重特大产品质量问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苗头,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质量预警提供有力支撑。

确保特种设备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产品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管,落实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联合做大、整合做强。建立食品市场准入、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执法“四位一体”,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要采取一曝(曝光严重不合格企业)、二查(依法查处、查清去向)、三找(找原因、找到责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四验(抽样检验、整改确认与验收)等措施,强化后处理力度,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四)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强化自律

在主导产业和块状产业集中的区域开展产品质量守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用标识明示质量、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等多种形式的质量自律机制。

(五)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激励机制

在现有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完善对名牌产品、国家免检、Q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农产品)认证等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大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参与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项目)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活动,完善相应的奖励措施。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县质量振兴、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下,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要形成企业自抓、质监总抓、乡镇主抓、部门齐抓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深入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在县质量振兴、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质监局建立由有关科室、技术机构、协会(学会)人员组成的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组,加强对我县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指导。

3、强化宣传工作。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