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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民政局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安排,从*年7月起,我县组织开展以城镇基层和乡镇机关党员为主要教育对象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扎实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发[*]20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教育对象分布面广,党员数量大,涉及党建新领域多;党员的从业状况、职业构成、活动方式和思想状况差异性较大;绝大多数单位处于生产、科研、文化、教育以及社会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和群众接触广泛、联系紧密;一些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存在不少实际困难。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基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党员的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使我县党的先进性建设走在前列;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大力实施“三三战略”,推进“二次创业”,建设“平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为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积累经验,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这一批次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认识,作为我县党的先进性建设走在前列的重大机遇来把握,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工作来对待,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上,把握有利条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对象和范围

参加第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范围,包括社区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及其营业网点,中小学校,以及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1、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根据以上要求,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来确定并组织实施。在具体确定时,可以按照有利于组织实施、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的原则出发,对个别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作适当微调,并报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

2、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的教育活动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市委的意见,县电力公司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县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主抓,市电业局党委配合。

3、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在主要工作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安排

各单位要切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庆委[*]4号文件的要求,以“做时代先锋,促跨越发展”为主载体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把先进性落实在各行各业和各个岗位上,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全县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总体上参照第一批的做法和要求进行,时间从*年7月开始,到*年12月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安排3个月左右,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1、学习动员阶段。时间一个月左右。围绕解决“党员先进性是什么”的问题,“学理论、明要求”,切实增强党员意识。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统一党员思想、指导党员实践,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是搞好动员部署。各乡(镇)党委、县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认真及时检查准备工作,及时制定方案、研定计划,做好机构组建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教育活动作出整体部署。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作动员部署,行政负责人要参与动员部署。

鉴于学校假期的特殊性,中小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先组织党员自学,集中学习安排在8月下旬到开学前。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和形势教育。要进一步统一党员思想,增强广大党员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好《中国共产党章程》。有条件的乡镇和单位,可根据需要,编写针对性强、少而精的学习材料。学习培训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以自学为主,但要保证一定的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4次(12个学时左右),做好读书笔记,撰写读书体会文章不少于一篇(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及有特殊情况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要把开展形势教育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我县实施“三三战略”、推进“二次创业”、建设“平安*”发展成就的回顾,认真分析本行业、本单位发展趋势,讲清新形势对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对当前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认识,增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三战略”的理解,增强攻坚克难、做好工作的信心。要把反邪教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反邪教斗争的坚定性。各乡(镇)党委、县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给党员作形势报告。

三是广泛开展学习讨论。组织党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引导党员从身边事看大变化,从大变化中悟大道理,不断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内涵的认识,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切实注重典型引路,尤其要以身边的典型教育党员,使党员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在广泛讨论、典型引路的基础上,提炼出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不同行业党员特点、符合岗位实际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四是开展学习交流。各乡(镇)党委、县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要分别开展学习交流,互相启发,促进提高。每位党员都要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尤其是通过学习提高后,对自己岗位工作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县委工作大局中的位置、所起的作用现状、存在的不足等进行深入的思考、分析。

五是广泛开展党内活动。开展集教育、学习及纪念于一体的“三日一课”活动,对党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开展“下基层、送温暖、访民情”活动,要求县直属机关单位负责人到联系村和指导员所在村开展慰问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对老党员、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党员和生活特殊困难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走访、慰问,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深化机关党组织结对帮扶制度,广泛开展机关单位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群众、关爱党员、关爱基层的良好氛围。

2、分析评议阶段。时间一个月左右。围绕“党员对照先进性缺什么”的问题,“广纳谏、找差距”,重点找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与保持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

二是结合中心工作任务。以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抓手,找准工作结合点,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优势,不断创新我县农村工作机制和体制,积极搭建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平台,从而达到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和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群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进一步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

四是进行党性分析。组织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提炼出的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党性分析。

五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支部人数较多的,也可以召开党小组会),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六是召开支委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七是向党员反馈意见。党支部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限期改正。

八是通报评议情况。党支部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3、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一个月左右。围绕“党员按照先进性要求做什么”的问题,“抓落实、明方向”,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根据第二批党员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让组织活起来,让党员动起来。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分析评议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个人要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按照拟定的整改方案一项一项落实整改措施。要建立和落实整改承诺制、整改责任制、整改督查制,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是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开展“践行‘三个代表’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一批党员实践“三个代表”示范窗口、示范岗、服务岗、责任区等。开展“党员办实事”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让受教育党员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体现整改实效。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

四、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

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加强分类指导。要把分类指导原则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各个工作环节,使先进性教育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在学习动员阶段,重点在培训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分类指导。在分析评议阶段,重点在评议标准的具体化上分类指导。在整改提高阶段,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分类指导。

1、分类明确教育着力点。社区要把着力点放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把着力点放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在科教兴县中发挥“排头兵”的作用。企业要把着力点放在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乡镇机关要把着力点放在加快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进一步改进作风,推进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分类确定教育方式。对企业、社区的党员,要通过集中授课方式,加大辅导力度;对学校、医院等高知识群体集聚的单位,党员以自学为主,可开辟党员论坛,举办业务讲座等,丰富学习形式;对工学矛盾突出的党员群体,基层党委要采取上公开课、开放式电化教育、开设阅览室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乡镇机关的学习培训可参照第一批单位的做法。支部刚组建、党员人数少的基层单位,可以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联合几个支部共同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对一些党员人数较多、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社区,可以采取从党政机关中派出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指导和协助这些单位搞好教育活动。对那些年老体弱、文化水平低、书写有困难的党员,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在参加集中学习、记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和党性分析材料、制定整改措施等方面,灵活要求。

3、分类设计活动载体。根据第二批党员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的特点,深入开展以“做时代先锋,促跨越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立足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创建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使党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在社区开展以“服务于居民,奉献在社区”为主题的“党员志愿者服务”、“特色支部创建”等活动;在企业开展以“亮身份、作表率”为主题的“企务恳谈会”、“我为企业献一策”等活动;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开展以“树德、正风、做表率”为主题的“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论坛”等活动;在乡镇机关开展以“双强”(强技能、强服务)为主题的“住村联心”活动,建设技能型乡镇政府。

4、分类解决基层难点问题。要关爱基层,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活动经费严重缺乏的问题。要把先进性教育与服务、关心、保障党员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解决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激发广大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对党的政治热情。要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尤其要解决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对一些长期遗留的问题要主动化解。要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下岗职工的帮扶力度,用实实在在的事温暖群众、感动群众,增强他们对党的感情。

五、把握基本要求,统筹安排教育活动

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总体要求的前提下,针对第二批的特点,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前,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状况,掌握本单位党员、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期望和要求,了解应当解决的突出问题等。在此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查找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摸清本单位流动党员的有关情况,在核实身份后,把他们编入相应党组织,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根据教育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提高有效领导、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能力,并使他们在教育活动中得到新的锻炼和提高。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要急于启动。

2、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着眼于实现“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在教育活动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的原则,做好调整整顿基层党组织和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使党组织能够承担起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职责。在教育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主体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有效地组织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后,要做好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的工作,建立健全加强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定,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

3、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诚心诚意地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真正让群众满意。要认真落实群众监督评议制度,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监督评议组等,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对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4、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要把整改提高贯穿于整个学习教育活动的始终,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位党员都要认真查找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符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在学习培训阶段,通过学习理论,提高认识,即知即行,边学边改;在分析评议阶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立说立行,边议边改;要把全程整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并承诺一批,解释一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新变化。

5、促进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巩固和扩大。要增强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实际本领,统筹各批次的教育活动成果,真正将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在一线,体现在岗位,发展在基层。

6、把握好相关政策。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通过教育,把广大党员、群众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7、坚持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的一致性,找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妥善处理好推进工作与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关系,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同省、市、县委和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以及本单位教育、科研、生产、工作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的党组织要坚持以“为企业发展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理解”为原则,按照“小型、业余、多样、灵活”和“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富有成效地开展教育活动。

六、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涉及到的单位多、数量大、情况复杂。要按照“确保实效”、“群众满意”和“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的扎实推进。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县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单位的党员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党组织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在地方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垂直管理单位,其上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共同抓好教育活动。

2、加强督查指导。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教育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县委决定组建10个督导组,对34个基层党委(党组)进行督查指导。对正在改制的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改制工作派出指导组,指导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困难较多的单位,上级党组织要指派能力较强的党务干部,帮助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3、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继续坚持和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特别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个一”联系职责,即到联系点作一次形势报告;参加联系点的一次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到联系点现场办公一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联系一至二名情况特殊的党员,实行结对帮扶或帮教。要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基层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好示范和表率作用,推动面上的教育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4、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原则要求、方法步骤等,切实做到让领导干部精通、党员熟悉、群众了解。各单位要在组织好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推出的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注意挖掘、宣传本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同时,要注意总结推广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健康开展。

各乡(镇)党委、县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并报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