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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意见

民政局加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流理念、一流管理、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环境"的国际化学校。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党员考核实施意见。

二、党员考核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学校党支部要求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组织的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党员队伍管理,为党组织建设注入勃勃生机,建立党建的长效机制;通过认真加强对党员的考核,使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俯首甘为孺子牛,在各项工作中做出榜样。积极争做"六个模范":即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的模范;做辛勤耕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模范;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不断加强党员职业道德建设,对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加强对党员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党员教师的文明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党员考评的原则

1、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充分信任广大党员教师通过考核,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考评的各项规定和标准主要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坚持全面多角度评价原则。构建学校、家长、社会、学生评价体制,促进评价工作全面、科学、协调发展。

3、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考评方案是动态的,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从实际出发,修订完善,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考评办法

1、党员考评由学校党支部负责进行,每年测评一次。

2、考评采取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每个人的综合评定分数=定性评议分+定量考评分

3、定性评议办法:按照定性评议的指标体系从四个方面进行评定。(1)首先,党员本人写出工作总结,而后根据学校党支部制定的"党员考核评价参考标准",结合自己在政治

思想表现、师德、教育教学、教改教研等工作中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并在"自评"一栏中按A、B、C、D不同指标体系规定的分值划分。(2)由党员教师所在的授课班级的学生和家长,全体党员互评,学校党员考评领导小组,分别按照"党员考核参考标准"进行评议(依据党员考核标准对每个党员教师打出综合评价分)。

4、四个不同方面评定的总分为100分,各自所占比例是:

(1)自评占30%;(2)学生和家长评议占20%;(3)党员互评占20%;(4)党员考评领导小组占30%。即:定性评议分=个人自评分×30%+学生和家长评议分×20%+党员互评×20%+党员考评领导小组×30%。

五、综合考核评议的参考标准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能够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能够积极参加支部学习,积极参加支部讨论和各项支部活动。

4、能够积极参加各级党委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5、能够在各方面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向教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6、能够主动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培养后备力量。

7、能够按时交纳党费,主动承担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等。

8、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职业信念从不动摇。

9、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在教学中长期做到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以身作则,在教学中处处做到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受到

学生的爱戴和尊重。

10、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教学中能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学,谈吐用语规范、优雅,举止文明,教态端庄、大方,生活作风朴实、自然,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11、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书育人。在教学中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艺术。热爱教育对象,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开发,关心学生全面发展,长期坚持教书育人。

12、遵守教学纪律,课堂行为严谨。在教学中自觉遵守教学纪律,长期坚持认真进行课堂教学,授课按照大纲和教材要求,备课认真,教案完整。按时上下课,从无迟到或早下课现象。课前不饮酒,上课不抽烟,不带手机进课堂。

13、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等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14、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坚守高尚情操,弘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15、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自觉维护集体利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各种公益活动,从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16、遵纪守法,洁身自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现象和不文明的行为敢于作斗争。

六、定量考评参考标准与方法

(一)加分项目

1、获得荣誉和奖励加分

(1)国家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国家级科研奖、星火奖、教学成果奖及其他正式命名的先进个人称号,加20分。

(2)与国家级奖项相对应的省级奖得者,加15分。

(3)与国家级奖项相对应的地(市)级奖获得者加10分。

(4)校级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者、校级科研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加5分。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类、文化活动类、体育活动类、教学科研类的单项活动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教学大奖赛二、三等奖同此项一、二等奖记分。

(说明:凡同年获得两个以上不同级别,而类别相同的奖只计算最高一级奖;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奖励分别加分)

2、工作纪律及表现加分

(1)每学期党员政治

学习、各种政治活动及教职工全体会议无缺席者,加5分。

(2)每学期上课无迟到、早下课、擅自调课、停课现象者,加5分。

3、额外工作与贡献加分

(1)积极参加学校有关活动,为集体争得荣誉,做出贡献者,如参加演出、演讲、奉献性公益活动等,酌情加1-2分。

(2)对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得到公众承认者,加2-3分。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典型事例,在师生中或社会上引起反响的,酌情加1-5分。

(4)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得到采纳者,酌情加1-3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扎扎实实做出贡献者,酌情加1-3分。

4、理论学习与科研加分

(1)论文入选全国业务研讨会、报告会,加2分,获奖酌情加3、4、5分。

(2)论文入选全省业务研讨会、报告会,加1分,获奖酌情加2、3、4分。

(3)论文入选全市业务研讨会、报告会,加1分,获奖酌情加1、2、3分。

(4)论文入选学校业务研讨会、报告会,加0.5分,获奖酌情加1、2、3分。

(5)在学校内部刊物上,加1分,发表在市级刊物上加2分,发表在省级刊物上加3分,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加5分。

(6)反映学校工作成绩的新闻、通讯稿发表在市级报刊加2分,发表在省级报刊加4分,发表在中央报刊加6分。

(7)党员理论学习心得每篇加1分,读书笔记作得好者加2分。

(二)扣分项目

1、触犯刑律与违纪处分扣分

(1)因违法而受到公检法机关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处理者,扣20分。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通报批评扣4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2分,记过扣16分,留党察看、撤职等扣18分。

2、违犯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扣分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触,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者扣10分。

(2)不能按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和其它政治活动,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缺席一次扣2分,任务完不成缺一项扣2分。

(3)组织上分

配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者,每次扣2分。

(4)教职工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5分。

(5)擅自调课、停课一次扣2分,上课迟到、早下课一次扣1分。

(6)不按教学大纲的目的要求授课扣8分。

(7)授课无教案,每发现一次扣5分。

(8)监考无故不到或迟到影响考试者,扣5分。

(9)课堂教学内容经证实出现明显错误的,一次扣2分。

(10)学生对教学严重不满,向校领导提出批评意见者扣8分。

(11)学生和家长评教被评为不合格者扣5分。

(12)担任班主任,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大多数学生不满意者扣8分。

(13)在教学或其他工作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扣10分。

(14)上课抽烟、会客、接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2分。

(15)不办理离岗手续出校门办私事者,每一次扣1分。

3、违背职业道德扣分

(1)污辱、谩骂、体罚或动手打学生者,每次扣8分。

(2)发现学生错误不予制止,不予教育者,扣4分。

(3)同行之间闹不团结,互相攻击,或在学生或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的,扣5分。

(4)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者,扣2分。

(5)上课前饮酒,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4分。

(6)酗酒闹事,有损教师形象者,扣6分。

(7)生活作风不严谨,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者,扣8分。

(8)有吸毒、赌博、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行为者,扣15分。

(9)科研中有剽窃行为或弄虚作假行为者,扣6分。

(10)见危不救,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者,扣8分。

(11)以教谋私者,扣10分。

(12)有错误拒不接受教育,对领导抵触,报复、陷害者,扣8分。

(三)定量考评的办法

凡有加分项目,个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或申请,随时落实和统计。年终根据个人总结自评和组织掌握的资料进行统计记分。

扣分项目主要靠党总支和学校行政平时检查、考评和从各种渠道揭露发现所汇总的情况和资料予以统计扣分。

七、党员考评结果的使用

每年考评的结果予以统计,排出名次。测评名次列前、表现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考评结果在评优选模、职务晋升、工资评定、职称评聘和年度考评中,

党员考评成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学校党支部对考评成绩居前的党员将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每年考评结束后学校党支部及时建立党员考评档案,考评结果存档作为党员今后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