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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消防安全意见市

消防局消防安全意见市

为加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依法管理消防事务

1、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制定出台《*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考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2、落实镇(乡、街道)消防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分解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建立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评、行政问责、督查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

3、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工作问题。

二、强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1、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县城、重点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年内要全部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2、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旭日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设年内要全部达标,装有市政管网的乡镇要按国家规范要求安装市政消火栓;积极推进消防水源、道路、装备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实现消防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对接;夯实社区消防组织、消防队伍、管理制度、器材装备等消防基础工作,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达标工作,力争2009年社区消防建设达标率达到80%;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2009年二级、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60%、30%,不断增强城乡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3、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在全面完成9名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乡镇义务消防队建设;积极引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督促大型公众聚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组建兼职消防保安员队伍。

三、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1、狠抓消防安全整治。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消防产品质量等为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期、分批、分类督促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挂牌督办,切实减少火灾隐患存量。

3、狠抓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五一”、“建国60周年”等重点时期,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和专项工作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当地消防安全隐患底数,并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行动。

四、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现联动协同处置

1、制订完善《*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联动部门应急队伍的密切协作,建立、完善灾害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将联动部门的调度纳入消防指挥体系,切实达到信息共享、力量联动、联合处置、协同高效。

2、制订出台《*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建设,逐步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联网工作;完善火警受理信息系统,建立并规范“三台合一”接处警模式,实现一次接处警,提高消防应急反应能力。

3、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批精于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危险化学品火灾,公路、山岳、地震、水域、隧道等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专业队伍。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县公安、消防、司法、教育、文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组织、有计划地联合开办消防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强对新修订的《消防法》,“建国60周年纪念”等重要内容重要活动的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防火、灭火知识。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单位以及群众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加快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消防志愿者招募、组建、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力度,力争2009年各镇(乡、街道)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