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发改委加强节能意见

发改委加强节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28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全市*”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㈠节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以尽量少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实现尽可能大的产出,走投入少、效益高、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都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最大程度减少能源资源的消耗及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课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规划《纲要》进一步把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㈡节能是缓解能源瓶颈的重要途径。我市资源相对紧缺。全市原煤保有储量约1亿吨,年开采原煤约130万吨,煤矿年开采能力已接近资源量的承载极限,且受多种因素制约,开发难度越来越大。20*年全市实现GDP177.32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2.73吨标准煤,总耗能量480多万吨标准煤。20*年全市原煤调入约370万吨,煤炭需求缺口逐年加大。20*年全市企业用电量29.6亿千瓦时,全市完成发电总量28.7亿千瓦时,用发电仍不平衡。随着我市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钢铁、光伏、建材、化工行业以及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将大幅度上升,特别是在我市“决胜500亿、冲剌1500亿”的时期,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将更加突出。不下大力气节约能源,难以支持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走节能的道路,我市的新型工业化目标难以实现。

㈢节能是实现能耗下降目标的主要措施。我市是座新兴的工业城市,但工业经济发展与节约能源的矛盾仍较突出。2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且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在决战决胜工业500亿的基础上,向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1500亿冲刺,力争万元GDP能耗下降25%”的奋斗目标。面临着发展经济与节约能源的双重压力,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推动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才能确保完成我市*”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5%的节能目标,冲刺工业1500亿的奋斗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依法节能为保障,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新格局,共同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㈡总体目标。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原则,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到*”期末,全市单位GDP能耗(以20*年可比价计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初步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自觉节能机制。

三、主要措施

㈠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是强化工业节能。抓好钢铁、光伏、电力、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树立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和企业。着力加强对新钢公司等13家重点用能企业、19家市重点监控企业、9家县(区)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和节能监察;尤其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江西二化等3家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企业,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帮促企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确保实现*”期间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建筑节能。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在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着力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县、区也要尽快制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间表,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把“禁实”工作推广到乡镇。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业效率,降低燃料消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交通快速便捷联系,加快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综合交通体系。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及船舶,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小排量节油汽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消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切实提高高效节能灯的使用比例。五是抓好农村节能。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加大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和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六是推动政府机关节能。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㈡着力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40号)文件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数量扩张带动向优化升级带动转变。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把发展服务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产业,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升工业增长质量,优化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增效和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企业节能水平。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依托科研单位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广应用适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工作。四是大力培育节能服务体系。鼓励创办节能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拓宽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节能领域的合作,增强全市节能服务体系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㈢强化节能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实现能耗降低的约束性目标作为*”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和本行业的节能规划,明确目标,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将规划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期间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求降低25%。要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县、区也要与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要严格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从今年开始,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要建立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市经贸委、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公布全市能耗指标。县、区也要建立本地区能耗公报制度。三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可行性报告必须有节能篇章,并报省经贸委、省发改委评估和审查;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由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站负责节能评估,市经贸部门负责审查。四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高度重视本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在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上狠下功夫,完善用能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企业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五是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改变用电方式,优化城市、企业用电方案,提高电能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发电调度规则,完善农村供电网络,优先安排水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对燃煤火电机组进行优化调度,实现电力节能。六是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或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各级经贸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

㈣建立健全节能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节能监察、节能评估、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根据本地区上年度能源消费量,按每吨标准煤不低于0.5元的标准,安排节能专项资金。二是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对生产和使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目录》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严格执行国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和控制高耗能加工贸易、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有关税收政策。三是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四是实行节能奖励制度。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对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节能组织领导和基础工作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节能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成立全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委、建设、交通、质监、财政、统计、科技、农业、教育、环保、税务等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全市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全市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级经贸部门作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节能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与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工作。

㈡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强化对本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监测)。每年的节能监测任务由市经贸委下达,节能监测机构要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并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全市各用能单位要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与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

㈢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健全能源统计网络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统计部门依法行使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特别是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统计和节能降耗情况的监测,严把能源数据的审核关,逐步建立数据评估制度。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反映本地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要强化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

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依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㈤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各新闻媒体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结合开展“八荣八耻”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节能典型,使“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各级科协组织要围绕节能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各级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经常性的节能宣传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和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动员全社会节能,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观念,用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大力倡导节约风尚,使节能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