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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型工业化发展意见

发改委新型工业化发展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苏政发〔*〕155号)精神,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型工业化为第一方略,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为目标,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做优做新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建设结构高度化、布局合理化、企业规模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发展型的区域先进制造业高地,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新型工业化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优势支柱产业实现倍增,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双倍增,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0%以上;传统产业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新建市级以上“一站两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100家。创建省级以上品牌(名牌产品、商标及国家免检产品)200个。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

(三)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培育一批大产业、大企业和大园区。形成超千亿元产业1个、超500亿元产业1个、超300亿元产业3个;培育营业收入超500亿元企业1家,超100亿元企业10家,超50亿元企业20家;建设形成营业收入超百亿园区10个。

(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2%、用水量降低3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58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928万吨以内。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示范企业和园区。

(五)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总量实现倍增、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为制造业技术升级和降低成本提供支撑。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5%左右,企业物流业务外包比例上升到35%左右。

三、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一)做大做强工程机械及专用车辆、食品、建材、化工等主导产业。工程机械及专用车辆产业以大型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为方向,巩固发展起重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等主机产品;引进发展大功率发动机、专用车底盘、驱动桥、变速箱、液压油缸、回转支承、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延伸发展消防作业车、搅拌运输专用车、城市建设作业车、城市管理专用车、物流专用车等专用车辆,争取在重型卡车、轻型卡车、微型汽车、低速汽车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打造国际知名、全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和专用车辆制造基地。食品产业以绿色、功能、营养保健为方向,大力发展乳品饮料业、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业,突出发展液体奶、啤酒、浓缩果汁、银杏食品等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特色食品加工基地。建材产业以信息技术、水泥深加工技术、型材生产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等先进技术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环保建材、新型板材和高档家具及特色装饰装潢材料,建设全省重要的新型建材工业基地和国际知名的板材家具加工业基地。化工产业以提高优势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催化合成技术、精密分离技术、生物化工技术等先进技术,大力发展液相甲醇、环氧丙烷、聚脂、生物杀虫剂和除草剂等化工产品,促进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快速发展,着力建设与沿江重化工错位发展、产业互补的区域性化工集聚区。

(二)加快发展光伏、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光伏产业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为重点,大力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及装备、高效光能转换器件及其它光伏产品,加快发展微电子基础原材料,延伸光伏光电产业链条,建设形成全国一流的光伏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以推广应用生物技术、高效分离与纯化技术、微囊化及靶向技术等高新技术为重点,大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化制药、纯天然植物类药物、化学合成药物等,加快发展人胰岛素和中枢神经类药物、抗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等产品,建设形成全国重要的“三降一中枢”药物生产基地。新材料产业适应功能产品需要,大力发展纳米材料、信息材料、抗磨材料、稀土材料、特种纤维、节能墙材等新型材料,全面提升材料工业发展整体水平。电子信息产业以嵌入式软件系统研发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数字影音频产品、新型光电子元器件、电子医疗器械、智能化仪器仪表、汽车电子、称重电子等产品,创造条件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培育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三)做优做新纺织、冶金、电力、煤炭等传统产业。纺织产业围绕原料、面料和终端产品三个环节,提高差别化、功能化纤维比重,提升产业用布、高档装饰用布和服装面料等产品档次,扩大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着力建设江苏新兴的纺织服装生产基地。冶金产业以有色金属深加工、精密铸造为重点,整合发展铝合金、再生铅、钢铁和铁合金产业,重点发展高精铝制品、合金镁、优质铸造生铁、精密铸造件、大型专业铸造件等。电力产业以大型化、集约化为方向,抢抓“以大压小”机遇,加快建设6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电厂,不断优化电力产业结构。煤炭产业以提高回采率、延伸产业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煤炭主业,鼓励发展煤炭洗选、水煤浆、洁净煤。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对外资本和技术扩张,扩大外地煤炭资源储备。巩固壮大非煤产业,支持煤电联营或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金融及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突出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四大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物流业以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重点,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分拨中心,培育一批现代化物流企业。科技服务业以强化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为重点,积极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鼓励开展技术开发与转移、科技信息与咨询、知识产权及认证、技术交易等专业性服务。金融业以强化金融服务为重点,积极引进国内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商务服务业以会展业和特色专业市场为重点,加快发展咨询、评估、广告、策划、工业设计等。

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强化开发区的载体功能和集聚效应,坚持以招商引资为龙头,突出抓好重大项目的招商、外资项目的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扩资增长,坚持内资、外资、民资“三资”并重,努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加快建设“一带十区”。紧紧抓住省开发建设沿东陇海线产业带的重大机遇,发挥带内产业资源和交通优势,科学规划沿线工业布局、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大力推动带内产业、企业合作,做大做强沿线经济,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依托各地产业优势,引进关联性强、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大项目、大企业,发挥中小企业配套协作能力,重点培育铜山食品机械、丰县电动三轮车、沛县煤化工、*农用化工、睢宁纺织、*板材、贾汪水泥建材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形成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10年,全市形成10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聚区。

(二)全力建设重点园区。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力争每年引进一批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重点实施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大项目,促进产业向上下游延伸,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加入大企业的产业体系,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分工合作关系,做精配套产品。按照“一区多园”的模式,重点规划建设工程机械产业园、特色食品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纺织科技园及新医药、新材料、医疗器械、精密铸造等特色产业园。力争到“*”末,*经济开发区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三)加快推进“退城入园”。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科学规划市区工业布局,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和搬迁改造,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尽快形成产业集聚辐射效应。将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与做大做强相结合,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2010年底前,力争完成城区中小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任务。

五、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一)建立健全创新体系。坚持以企业“一站两中心”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平台以及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构建涵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区域技术创新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重点抓好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技术中心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大集团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建设形成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产品研发主导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立足区域互动和资源整合,重点在新医药、抗磨材料、精细化工、智能化施工机械、新能源等区域特色产业领域内,加快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开展行业共性技术服务。

(二)深入推进产学研联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为依托,进一步创新产学研联合机制,拓展联合领域,提升联合层次,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体系。鼓励和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进入企业,或与企业共同开发产品、共建研发机构、共享科技成果,推动产学研联合从成果转让的松散型方式向校企联合的紧密型方式转变,促进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示范工程,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着力攻克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产业重大科技成果。“*”期间,全市重点组织实施100项产学研联合示范项目,建设100家紧密型联合体,每年转化1000项科技成果。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力支持和鼓励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管理创新。加大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集散控制系统(DCS)等信息系统的推广力度,推进制造过程的自动化、集成化和网络化,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加快发展和应用嵌入式软件技术,推进传统产品信息化改造,重点推进机电一体化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推进省、市两级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示范(试点)企业建设,组织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示范项目,不断增强工业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层次。

六、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坚持节约生产、清洁生产,从根本上转变我市高增长、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发展模式,切实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坚持结构降耗、技术降耗、管理降耗三管齐下,突出抓好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及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标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严把能耗增长的源头关;加大节能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通过技改升级和科技进步,淘汰落后设备和产能,促进资源能源合理高效利用;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依法实施节能目标管理。深入开展“节约型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开发节约型产品,实施节约化生产,发展节约型产业。

(二)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通过增加存量土地的投入,改善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使土地利用的效率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不断得以提高。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土地利用强度,市区项目土地利用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县区项目不低于120万元/亩;对早期投入较低,但产出高的高新项目,经审定后可优先供地,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投资强度。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凡市区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可使用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用地。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突出以产业生态链建设为重点,延长加粗产业链条,合理营建企业间共生耦合关系,促进企业间物质流、水流、能量流的集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废弃物排放最小化。大力推进各种废旧资源的回收和利用,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体系。抓住国家、省循环型经济试点建设的机遇,组织实施一批以“三废”综合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到2010年,全市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煤泥、炉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现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转变。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推进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建成一批“零排放”企业。利用环评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的布局结构,将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产业集聚区建成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先导区。研究制定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逐步提高污染严重行业的准入门槛,促进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与环境容量、生态承载能力相适应,发展计划、增长速度与污染控制目标相协调,产业政策与环境保护要求相衔接。

七、加大组织引导力度

(一)建立市推进新型工业化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推进新型工业化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建立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管理,制定联席会议工作细则,做好联席会议成员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二)增强产业政策导向作用。认真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切实发挥《*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资源能源消耗低、有利于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的重大项目。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对我市产业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严控限制类项目,加快水泥、化工、冶金、建材等现有传统行业生产能力的改造提升,逐步减少高耗能、高污染和高危产业的比重;依据国家法规,对生产淘汰类产品、采用淘汰类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企业,限期停产或关闭。

(三)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势骨干企业针对自身发展需求,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并购联合等战略性重组,在更广的领域、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低成本扩张,促进优势骨干企业快速崛起,切实增强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示范和带动作用。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订品牌企业培育计划,切实加大品牌培育、扶持和保护力度,加强品牌扩散和品牌经营,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出口名牌、全国质量管理奖、畅销品牌及省级品牌等,开展认定一批市级名牌和知名商标,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品牌,实现企业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的根本性转变。

(四)继续深化改革开放。鼓励企业经营层持股和期权期股激励,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专业化、特色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集团配套协作,促进微小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继续实施国际化战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提升重大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大对产业链长的龙头型项目、技术研发机构和销售总部等招商力度。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海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开展跨国企业合作,在更高层次和平台上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形成国资、民资、外资共同发展的格局。

(五)建设工业经济人才高地。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导向,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步伐,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物、拔尖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队伍,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保障。“*”期间,通过加强企业家团队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开展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培育100名国际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1000名职业化、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和10000名技能型、骨干型专业技术人才。

(六)建立健全新型工业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工业企业服务机制。切实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促进行业自律,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二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担保和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信用担保领域,组建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或会员制担保机构,形成各类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担保体系。推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数据库,打造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三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建设。推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技术产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提高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的效率。加快建设各类科技孵化器,明确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导方向,推动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完善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区的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科技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

八、优化政策环境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发展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6号)、《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53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业“创业倍增”活动的意见》(徐委发〔*〕29号)以及《市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徐政发〔*〕122号)等文件中的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鼓励类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重大创新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等相关免税和退税政策;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及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相关政策;落实税源企业奖励、企业上市奖励、突出贡献经营层奖励、创新机构建设奖励、新产品产业化奖励及名牌奖励等相关奖励政策。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工业化的支持力度,视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扩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规模,全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品牌,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和产业升级。市重点培育发展企业在保证地方必要财力增长的基础上,由市财政从新增地方财政分成中安排一部分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

(三)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支持。放宽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社会各类资本均可进入。简化企业注册设立、专项许可、经营内容调整、证照办理等工作程序。允许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技术开发费用投入、职工教育提取等方面享受《市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徐政发〔*〕122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加大生产要素协调力度。大力开展银企洽谈活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大金融对新型工业化的支持,推动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实施积极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在政府采购中,安排一定比例,重点向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积极争取扩大企业授信额度,推动商业银行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确保商业银行用于企业技术进步信贷比重稳定提高。鼓励开展创新风险投资活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扶持创业风险投资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含短期融资券)。支持企业实施环保安全搬迁、退城入园,优先安排重点培育发展企业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