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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自身建设意见市

民政局发展自身建设意见市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求真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与时俱进,执政为民

1.市政府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创新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建设成为江苏“两个率先”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内外旅游胜地和生态型湖滨城市。

2.市政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提升城市的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水平,着力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不断优化城市发展的综合环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适应现代城市的管理要求,优化管理体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3.市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以民为本的观念,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更多地放在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上。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凡需列入市政府实事的项目,要按照“群众提议、部门申报、政府审核、部门落实”和“年初公开、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程序和原则进行,使实事项目更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群众心愿,发展群众利益。市政府及各部门在一切工作中都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正,坚决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努力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增强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努力解决好低收入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让全体市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4.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要努力学习理论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规律。要努力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瓶颈”。建立制度,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把政府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队,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引导全市人民塑造城市精神,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二、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5.市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凡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资源配置、社会分配调节等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应报市长审定,或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或由市政府党组讨论后报市委决定。副市长对市长负责,属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市政府工作的整体意图由分管副市长全权处理。

6.市政府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各部门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综合行政效能。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予以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工作有交叉的,主管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要按照建立责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责任制和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各司其职、令行禁止。凡市政府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决定或交办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反馈,对不负责任、久拖不办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7.市政府及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高效、有序地做好公文办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由政府办公室按规则和程序统一办理;在向市政府行文之前,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充分协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如实反映不同意见。政府办公室要优化公文处理的流转程序,强化催办、查办、督办制度,提高运作效率。要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市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副市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提交市政府会议审议的事项,应事先经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和综合协调,讨论议题应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报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只请有关部门和市(县)区的分管领导参加;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要缩短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控制会议规模,按照会议内容确定出席对象,不搞“陪会”;精简会议程序,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市领导到会讲话,最多不超过两位;压缩发言时间,领导讲话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三、求真务实,科学决策

8.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在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确定重要经济建设项目以及实施重大改革方案时,应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经过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评估论证、筛选择优等决策程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每项决策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9.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努力摆脱事务性工作,腾出精力,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地组织专题调研。市政府领导成员和市政府组成人员每年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不少于2个。要建立下基层调研制度,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呼声,拓宽沟通渠道,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10.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机构、专家学者和协会学会的咨询、参谋作用。对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涉及全局、需要作出科学预测或评估择优的重大决策,事先组织专家专题研究,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招标咨询;对效益显著的咨询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11.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逐步建立决策信息的收集反馈机制。凡是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之前或决策执行过程中,可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收集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或让公众进行评议。

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督

12.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实行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实现行政职能、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的法定化。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坚持通过法定方式和途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在办理文件、处理问题、管理事务等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和司法机关,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执法情况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应经同级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政府法制办备案和审查。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削减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3.市政府及各部门应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大报告和市政协通报。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在出台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时,要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证会,使政府决策不断完善和优化,决策实施得到最广泛的支持。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和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对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整改。

14.市政府要加强监察和审计工作。强化政府效能监察制度和行政投诉机制,对政府机关效能进行科学全面的综合评价,及时查处行政机关行政失当、行政人员行为失当等问题。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健全对政府性资金支出的跟踪问效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对政府性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15.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实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充分,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同时,要探索建立让市民评价政府工作的机制,促进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五、廉洁自律,艰苦奋斗

16.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或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借用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从严治政、严格管理,从体制、机制和法制入手,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使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17.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行短文”;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市长、副市长原则上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一般性的会议活动不发新闻报道,确需报道的内容要精炼、注重效果;下基层调研,应严格遵守“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扰民,不给基层添麻烦;外出时要减少陪同,不搞迎送。

18.各级政府机关应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政务纪律。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对职权范围之外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市政府请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离锡出差(出访)、休假,应按“副职向正职、正职向上级”的程序请假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