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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质量管理实施意见

民政局加强质量管理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外经贸局、经发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产业集团,各重点进出口企业:

为大力加强质量管理,维护国际贸易经济秩序,增强*地区企业和产品的整体竞争能力,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市质量立市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产业升级工作意见如下:

一、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服务,搭建社会公共检测平台。向全社会开放现有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区域性检测技术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6个国际合作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在机电、家电、轻工、纺织、食品、化学、机动车检测和医学、动植物检疫领域,为全市企业提供优惠快捷的检测技术服务和科研攻关服务。与政府产业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搭建社会公共检测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共享检测资源,减少重复投入,提高检测能力的集约化水平。

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研究国外最新技术法规和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的行政措施,广泛收集最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社会最新标准信息库联网,向企业提供国际标准的即时查询服务。积极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培训,鼓励企业采用高于国际标准的内控标准,不断提高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

三、加强信息服务,指导企业规避质量风险。跟踪国外最新技术壁垒动态,及时公布风险产品警示通报和国内外疫情疫病报告,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关,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应对和规避贸易风险,克服各种贸易壁垒和障碍。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企业的质量信誉和守法信誉,在进出口企业中实施分类管理,提高执法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监管重点向产品质量不稳定、高风险、诚信度较差的企业转移,做到既严密监管又快进快出。

五、打造国际贸易自主品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升级。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培育国际贸易自主品牌和名牌产品,积极推行出口产品免验制度,保持本市出口免验企业数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的领先地位。鼓励企业充分运用国际贸易普惠制、原产地保护等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取得原产国、原产地标记注册,引导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升级。

六、开展认证认可服务,促进企业质量管理升级。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准确地为企业提供国际认证的技术性法规和认证程序,充分运用与美国、德国、日本、英国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认证认可机构的合作关系,逐步实现国际认证本地化服务,帮助企业跨越国际贸易的市场准入门槛。

七、实现工作重心前移,促进本地区产业升级。加强对成套设备、旧机电产品、进口医疗设备、废物原料等重点敏感商品和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检验监管,严格限制进出口。鼓励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贸易,并提供高效便捷的监管模式和审批备案服务。

八、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大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开展对进出口大宗商品、敏感商品的专项执法稽查,对逃避检验检疫、骗取单证、制假售假、走私换货的行为依法重拳打击,严厉查处滥用添加剂和化学药物生产出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