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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

民政局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全局,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兼顾,全面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和不同层次的卫生保健需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年,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使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基本设备、人员素质、运行机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全市*0%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均达到国家基本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应急响应及时率达到*0%;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全市*0%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95%以上的中心卫生院和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90%以上的行政村有一所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所);在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袁州区要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建设标准;在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上,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三级乙等专科医院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各1所,80%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在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上,全市70%以上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满足工作需要,乡镇以上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卫生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查处率、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0%。

三、建设内容

(一)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要加强疾病防治工作。完善市级疾控中心检验检测功能,提高疾病检验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确保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畅通;加强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使所有的县级疾控机构中心实验室装备达标;加强血吸虫病防制机构基本装备和设施建设,提高血吸虫病防治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麻风病防治实验室建设,到20*年,培训麻防技术人员60人,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80%以上;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社会动员、制定计划、信息传播、行为干预等工作能力。二要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健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设立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市级疾控中心成立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县级疾控机构有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有专人统一协调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完成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管理,确保20*年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率达到*0%;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到20*年,全市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应急队伍培训率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培训率均达到80%以上。三要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改造及相关设备配置为建设重点,逐步使其达到建设标准,成为当地妇幼保健、生殖保健中心;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创建活动,到20*年,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规范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以县为单位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0%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标准。

(二)推进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确保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建设达标到位。以县级综合医院门诊、住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设备配置为建设重点,逐步使其达到建设标准,成为当地医疗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到20*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远程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90%。加快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使其人员配置、就医环境、医疗设备条件和基本功能与承担任务相适应,达到建设标准。二是确保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到位。重点解决危旧房改造、业务用房短缺及必要设备配置等问题,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新建或改扩建,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到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95%以上的中心卫生院、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三是确保村卫生室(所)建设达标到位。巩固和提高新农村卫生所建设水平,力争更多的村卫生室(所)达到建设标准。广泛开展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90%,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中专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划分布,调整卫生资源,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袁州区按每个街道或每3至5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范围内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确保到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0%的城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0%的城市居民,90%以上的城市居民出行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为6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装备基本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到20*年,每万城市居民配备2名以上全科医师,*0%的技术人员达到岗位执业要求。以区(市)为单位,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建设标准。三是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和利用率均达到80%。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推进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在全市初步建立一批代表区域水平、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城市医院,发挥其指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市人民医院要启动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构建技术领先、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医疗中心。丰城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市第三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水平。二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保持中医工作在全省的领先位置,建立覆盖城乡、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三名”工程,在全市遴选并重点建设6所中医名院、30个中医名科,培养50名中青年中医临床名家;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力争到20*年,全市*个县(市、区)均成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培训12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200名乡村医生取得中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丰城市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三是完善医疗救治体系。按照统一指挥、优化配置、平战结合、合理转运的要求,在全市建立和完善以综合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的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市级传染病分院配套建设,完善县级传染病区建设,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启动市级急救中心外迁重建项目,使其达到建设标准;加强市级中心血站建设,使其达到建设和装备标准,服务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五)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一要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管理水平。建立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为分支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全市所有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必须设立分支机构或在乡镇、学校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二要提高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水平。由地方财政安排国家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抓好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新建、改建和扩建;配备工作用车、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抓好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能力。三要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水平。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基本达到配置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工作的领导,把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作为今年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并与实施“民生工程”结合起来,切实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要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

(二)争取政策,加大投入。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依据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及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卫生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编制人员到位;要千方百计争取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我市卫生服务能力总体水平的提高;要统筹和整合卫生投入,完善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卫生投入使用效益。

(三)突出重点,规范管理。要明确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资金。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将项目管理、定期调研、检查督促和跟踪问效等责任落实到人,突出抓好项目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具体实施、考评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调度,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促使项目尽快建成,尽快惠及人民群众。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督促检查,建立工程进展监督和信息通报制度。市里成立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展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方案由市卫生局另行下发),对得分列前三位的县(市、区)由市政府授予“全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