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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县委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

民政局县委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就切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请各社区、行政村、城区各经济合作社、街道属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杜绝人员死亡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1、深化矿山安全整治。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对事故隐患必须按安全要求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开采和违章操作。各行政村要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废弃矿山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未落实防护设施的废弃矿山或已毁损的防护设施,要及时予以整改。

2、切实加强防火工作。

(1)深入开展工厂、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三合一”厂房的源头管理,对发现的“三合一”厂房或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报经县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关、停。

(2)强化农村和出租房屋的防火管理。城区各经济合作社、各有关行政村要组织人员不定期的进行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3、继续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突出电力设施安装规范、安全防护和用电安全常识的普及,严肃查处无证、私自施工及安装等非法行为,严格执行申报、安装验收和审批制度。加强自备发电机组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用电行为,严格落实电工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筑施工、鱼塘开挖等电力设施事故隐患的监控和管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加大冲压作业安全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冲压作业安全责任制,有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大对“五无”企业的检查力度。年内,街道办事处将协同县安委办、经贸局等部门对冲压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对危险性较大的冲压设备安装防护装置,对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备,坚决予以报废、淘汰。各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工业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厂房筹建过程中,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的非法行为,各施工单位要大力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施工设备设施检测、保养、维修,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6、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防御事故的能力。武义张氏包装实业公司、武义博阳实业公司分别建立义务消防队。

7、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8、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行政村、城区各经济合作社要加强地质灾害的检查,特别是遇到降水量大、台风、飓风时候要组织人员加强检查,要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变化,一旦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要严格执行《武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投入抢险,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为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紧迫性,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共同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单位应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常抓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工作到位,经费、装备落实。5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及化工、矿山等企业必须配备取得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专职安全员。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经济合作社)——企业;企业——车间——班组——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列入本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组织员工开展以“查隐患、保安全”的自查自纠活动。对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位进行严格检查,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予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禁止使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工具,禁止制售、使用无证伪劣锅炉、压力容器和乘客电梯、升降机等特种设备。

4、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建筑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第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企业、单位应做好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鼓励企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