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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防汛防旱发展意见

民政局加强防汛防旱发展意见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防汛防旱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新*的要求,坚持防汛防旱并举,不断完善防汛防旱减灾体系,切实强化防汛防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证和水环境保护。

一、总体工作目标

*年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按照科学防洪、依法防洪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准备、早部署,加大汛前检查力度,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握工作主动权。总的目标要求是:遇建国以来最大洪水,保证长江堤防不决口,保证区内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保证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遇一般干旱确保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证人民生活及重点用水需要,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指挥上一着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汛前准备工作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总结以往防汛防旱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区防汛工作的要求,做好*年防汛各项准备。强化落实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以下防汛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

3月中旬开始,区防指办公室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道(乡)、沿江各单位开展汛前大检查工作。各单位已进行了一轮检查,检查中也发现几处江堤护坡、丁坝被淘涮松动、下塌的情况,区防指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于5月底完成修复工作。各街道、沿江各单位要抓住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再次组织人员对所属水利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今年的汛前检查继续实行防汛检查负责制和全过程跟踪,努力做到每一处工情清楚,不留盲区和死角。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今年检查发现的险工隐患,检查是否制定了消险防案和度汛措施。是否落实行政和技术责任人。(2)对遇暴雨,易发生漫溢、淹没的街道排水设施、乡村河道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是否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维修加固等措施,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3)对一些沿江及内河涵闸的运行状况、机电设备、启闭系统、闸身、闸门、消力池等进行祥细检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行。(4)通过防汛检查,要建立险工信息资料库,内容包括险工基本情况、度汛措施、图片等资料。(5)各级、各单位防汛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种防汛预案制定的情况。(6)检查各单位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对库存的防汛物资认真查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落实防汛物资保管值班责任制,制作各级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统计表、责任人等。

2、加大险工险段度汛措施的落实。

对于今年查出的险工隐患,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程修复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修复方案,落实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确保5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对暂时不能消险的险工隐患,必须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度汛预案,汛期要密切关注、备足防汛物资、加强防守,确保安全度汛。

3、进一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要加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街道、沿江各单位要对防汛防旱责任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落实。要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调整充实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各类工程。

4、认真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各级防办要针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各地防汛工作特点,对*年度的防汛防旱防台预案及应急预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使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区防指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各街道(乡)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预案编写和修订。

5、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的储备是防汛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足够的物资储备,“抢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区本级及各乡镇、沿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按照防汛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物资储备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台帐,做到心中有数,抢险时能拿得出,用得上。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防汛抢险三支队伍。

6、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进一步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障是恢复和提高河道防洪、引排能力的有力措施。各乡镇要将河道清淤清联工作作为防汛防旱的主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坚决制止新的违法设障案件发生。根据《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侵占河床搭建房屋等违法行为。对河道上严重影响防洪、排涝的障碍物在主汛期前组织人力进行突击清淤,确保河道引排畅通。

三、汛期工作

进入汛期(6月-9月)后,各地要全面进行组织发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防旱等工作措施,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1、区、街道(乡)、沿江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值班,认真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预案;深入一线,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灾情、工情动态变化,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情况。根据水旱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增强决策科学性。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认真做好雨、水情和灾害分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调度提供依据。

3、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落实日常巡查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沿江单位抢险队要随时待命。区防指要加强险情处理的技术指导。汛期要严格执行防汛防旱预案。按照《涵闸运行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科学调度涵闸运行。

4、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及《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及时报送灾情险情。要规范上报程序,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实沟通,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防指报告。

四、汛后工作

汛期结束后,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总结。

1、认真分析汛情、灾情,评估灾害影响及防洪减灾效益,总结本年度防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区防办要在10月底前将防汛防旱工作总结上报市防指。

2、开展水利工程汛后大检查,对汛期出现的险工险段登记造册,制定除险加固和维修工程计划,并付诸实施。

3、检查汛期防汛物资的使用、消耗情况,制定下年度需要补充的防汛物资设备品种、数量等计划。

4、区河道管理所开展涉水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对易发生坍塌河段进行测报,提出下一年的防汛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