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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经济合作社发展管理意见

发改委经济合作社发展管理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两手抓,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奖优罚劣。

原则:坚持统一领导,按职能管理,分类考核,突出发展、稳定、改革主题,结合街道中心工作,简化考核程序。

二、范围对象

各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目标设置

考核目标设置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工作、引资及安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四项。

四、评分办法

1、获奖分:获区以上奖励的,在总得分基础上,按奖级另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奖级的以最高奖级加分(区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2、被考核对象总得分公式:

总得分=合作社管理工作考核得分+引资及安全工作考核得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得分+上级交办的工作考核得分+获奖分

五、考核奖计算办法

1、未实施年薪制股份经济合作社奖金总额=单位总得分×分值

单位总得分=(合作社管理工作考核得分+引资及安全工作考核得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得分+上级交办工作考核得分)

2、实施年薪制股份经济合作社奖金总额=年薪×总得分÷100

3、当年可用资金不能实现盈余,由街道党工委确定只发照顾奖。

六、奖金发放标准

奖金发放标准=奖金总额×系数

系数确定办法:

各被考核单位正职系数为1,副职及合作社管理成员系数由董、监事会讨论决定。

七、奖金来源:从各单位可用资金列支。

八、附各块目标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