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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生态园林县城创建意见

民政局生态园林县城创建意见

为切实加快生态园林县城创建步伐,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结合省、市有关精神,现就我县20*年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各项指标,本着“增加绿量与提高城市品位并重,专业绿化与社会绿化并举”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城市园林绿化投资体制,重点加强道路绿化和入城口绿化整治工作,推动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利用引黄补源工程开挖土方,对县城周边环境及道路绿化平台实施集中整治,对城区周边闲置空地进行大规模绿化,使*县的窗口更靓,形象更好,环境更美;按照“统一设计、分段改造,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重点抓好司马大街在建和规划建筑门前的绿化精品建设工程,绿化、硬化、人行道铺设、路缘石修砌一并到位,经过2-3年努力,实现精品绿化一条街建设目标。20*年,城区新增绿地面积568亩,完成投资1100万元。

1、完成焦*高速路口街心花园及四周100亩空地绿化任务(该项工程由县园林局负责落实)。

2、完成焦*高速路口街心花园向北至蚰蜒河段道路两侧50亩(820米×40米)绿化整治任务(该项工程由县园林局负责落实,*泉镇、岳村乡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3、完成新洛路高速路口街心花园至引黄西渠段道路两侧30亩(2000米×10米)绿化平台整治任务(该项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岳村乡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4、完成新洛路子夏路口至蚰蜒河段道路两侧23亩(1016米×15米)绿化整治任务(该项工程由县园林局负责落实,*泉镇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5、完成新洛路蚰蜒河至旅游路口段道路两侧110亩(10600米×7米)绿化平台建设任务(该项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南张羌镇、赵堡镇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6、完成太行路子夏路口至上作村西段道路两侧11亩(250米×30米)绿化任务(该项工程由县园林局负责落实,*泉镇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7、完成*沁路城区至福漫公司段道路两侧90亩(12000米×5米)绿化任务(该项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黄庄镇、岳村乡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8、完成五里远村转盘至1号路段道路西侧57亩游园建设工程(该项工程由县园林局负责落实,岳村乡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9、完成旅游路两侧75亩(10000米×5米)道路绿化平台建设任务(该项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赵堡镇负责做好用地协调工作)。

10、完成司马大街特色农贸市场、岳村综合楼、新汽车站临街楼、豫申怀药综合楼、鹏宇春天小区临街楼、顺风公司等门前共计22亩绿化精品建设工程(该项工程由县建委统一设计,并督促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11、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争创活动。20*年,争创省级园林式单位1个,市级园林式单位5个(该项工作由县创建办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县城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美誉度的重大工程,是深入贯彻*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为推动城市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措施,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通力协作,严禁推诿扯皮,防止工作棚架。

2、明确任务,抓好落实。根据《义务植树法》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今年,为保证绿化质量,实行统一购置苗木,统一栽植,统一管理,所需资金面向各单位筹措,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2月20日前完成资金筹措任务。全县各级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也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支持、参与生态园林县城创建活动。

3、营造氛围,加强督导。县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围绕城区绿化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报道。县政府督查室要围绕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实施跟进督导,及时通报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总结经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真正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