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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民政局发展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关于2009年“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民政局发展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省、市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决策要求,确保我县“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抚州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决策要求和市“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关注民生。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县民生工程目标包括努力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大力加强医疗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发展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切实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九个方面,具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县“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任务要求狠抓落实:1、县直单位的工作任务详见附表:《2009年*县“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县直有关单位任务分解表》;2、各乡(镇)的工作任务详见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状。

三、主要措施

(一)夯实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是政府的“一号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高位推动,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实施“民生工程”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做好2009年“民生工程”工作,县政府决定调整*县“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人劳局、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园区管委会、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农业局、水利局、统计局、审计局、国土局、扶贫办、农工部、残联、文广局、人行、银监办、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内,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落实“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就业和创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开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9个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制订年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就业和创业”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县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人劳局牵头,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农工部、银监办、人行、信用联社、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2、“失业保险”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县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人劳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3、“养老保险”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县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人劳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4、“社会救助”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民政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5、“医疗保障”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县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副县长*两同志任副组长,人劳局、卫生局、民政局牵头,财政局、残联、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6、“教育”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教育局牵头,财政局、文广局、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7、“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房管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有关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8、“扶贫开发”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扶贫办牵头,财政局、农工部、有关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9、“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工程实施工作组。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文广局、发改委、农业局牵头,财政局、农工部、卫生局、交通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政府协助,负责抓好落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县里的决策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共同做好工作。县“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督促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各责任部门、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共同围绕目标任务抓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三)建立机制,硬化工作举措

县政府建立五项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工程”有序实施。一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目标的实现。二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跟踪督查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分项督办,按月通报,每季检查,半年小结,年度考核”的办法,各专项工作组也要建立各自的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开展督查,保障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传达“民生工程”有关政策,通报“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促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四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民生工程”是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的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目标考评,确保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印发进度表和督查通报,强化督查,掌握进度,推进工作。五是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在具体操作中,做到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民生工程”的各项实事落实到位,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和使用的监督。

(四)强化考评,督促工作成效

民生工程是省、市政府“七项考核”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也将民生工程列入了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各地、各部门完成情况年终要实行全面考核,并坚决兑现奖惩。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表彰;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要进行问责。考核工作由县“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由政府办、目标办、人劳局和监察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县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劳局内。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明确各项“民生工程”考评分工,并加以实施。要通过严格的考核激励,使重视民生成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为,使改善民生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常态,确保全面完成实施“民生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