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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反腐败治本抓源意见

民政局反腐败治本抓源意见

为做好2009年全县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根据省纪办发[2009]6号、市纪办通[2009]7号以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大、第*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第十届贵州省纪委第三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进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着力拓展反腐败和抓源头治理工作领域,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的名称和设立依据要向社会公布。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控,约束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二)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继续推行对科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司法诉讼、审判执行体制以及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法规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同时,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录用和培训机制,强化司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四)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为核心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对项目库和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加快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步伐,推进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步纳入预算管理,通过编制综合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对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政府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核算和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积极稳妥地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监管机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展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权,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深入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和专家评议等制度,加快推进代建制。建立健全投资监管制度,抓紧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和评估,建立后评价制度,完善政府投资社会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六)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建设,探索建立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保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规则,逐步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分设,健全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使之与经营管理层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七)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深入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以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等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推动监管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八)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完善和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和有偿处置制度。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九)建立并完善相关产权交易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全市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政府采购法》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巩固和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机制。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采管分离”的机制,加强对采购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深化“三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和考核评价等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职权目录,加大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推广网上行政审批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经。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直机关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乡镇由县民政局牵头)

厂务公开:继续巩固、规范、深化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改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规范职代会各项职权,切实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村务公开: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不断规范村务“点题公开”,积极探索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互动机制,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十二)深入开展警示诫勉工作

加大主动监督力度,着力开展警示诫勉工作。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种措施,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廉洁现象,以及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犯有一般性错误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和党员干部,通过善意劝导或严厉批评,实现超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预警、监督、挽救和保护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本抓源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治本抓源各项体制机制改革,政治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扎实推进。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将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统一研究部署,全局统筹谋划。各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是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抓好这项工作。要结合业务工作,及时抓好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作好安排部署

治本抓源工作所涉及的各项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任务,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尤其要紧密结合实际,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要坚持以管人管事管钱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加大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的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要紧紧抓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这个目标,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把治本抓源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有机结合,在往年开展治本抓源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总结和调查研究,进一步找出工作中的重点内容、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要求,为治本抓源工作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体制机制,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各项改革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对现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有的制度在一些部门形同虚设的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限期整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四)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推动治本抓源工作深入开展

对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调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政策调研。通过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督促有关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通报批评,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在治本抓源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对那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部门要公开曝光。要建立起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和情况综合机制,随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重点地对一些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政策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时编发工作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指导。

县直各纪委(纪检组)要把推动治本抓源头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要积极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加强对所在部门相关业务室和下属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与县纪委的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意见和建议。以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今年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以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全面掌握治本抓源头工作情况,各部门要按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纪委(执纪执法监察室)。

(一)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上报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含半年和全年),请同时抄送县纪委执纪执法监察室。

(二)县直各牵头部门填写《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附工作安排意见及有关材料于4月30日前上报。

(三)各乡(镇)及县直各牵头部门每季度填写上报一次《反腐败治本抓源头阶段工作重点情况表》(附件2)的有关内容,具体时间为于5月25日、9月25日、11月20日前。

(四)专项督查、专题会议、工作调研、案件查处等工作要及时以简报、信息等形式上报。上报材料内容要具体、详实,要有准确的数据。

(五)县直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干部为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督促各责任科(室)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