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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防震减灾监测意见县

民政局加强防震减灾监测意见县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区市属驻永各单位、事企业单位:

*年是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也是我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增强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现将*年防震减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责任机制,强化震情第一观念,加强震灾防御基础,提高地震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为建设“幸福*、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震情监测措施,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地震震情监测和网络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

一是加强地震震情监测。充分发挥地震部门专门监测、各乡镇宏观观测、社会公众群测群防的作用,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组织前兆异常落实判定、震情上报、震情灾情速报,对破坏性地震提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提高预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有效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震情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加大现有观测设施的优化改造,积极争取上级地震观测和技术改造项目,努力推进现代化地震观测台网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科学的监测预报系统。

三是加强“三网一员”建设。严格执行《*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群众性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各乡镇、各部门及街道居委会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建立县、乡、村“三网一员”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震害防御,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一是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抗震设防要求工作管理。增强工程抗震能力,防患于未然,是防震减灾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依法行政,按照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明确防震减灾执法责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县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县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界定原则》、《*县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目录》、《*县抗震设防管理审批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从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监督管理、过错追究等方面,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工作体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县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要加强配合,从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三个环节上严格把关,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符合设防标准。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检查,按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示值进行工程抗震设防,确保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二是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县地震局要协同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与抗震能力调查,加强村镇规划,强化农村建房管理,加快危房改造,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建立农村防震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农居建设的抗震设防技术指导,推广使用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技术,逐步提高全县民居建设抗震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确保基本实现城镇建筑物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乡村民居抗御5.5级左右地震的目标。

三是深入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是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的重要工作,列入日程,制定计划,常抓不懈。要结合各类纪念日,通过发放地震知识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地震、科技、科协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活动。教育部门要通过组织学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防震减灾科普讲座等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全县地震救援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地震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委会、居委会联络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组成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体系。

二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地震震情、国家防震减灾政策要求,及时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充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抢险救灾、通讯保障、工程抢修、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交通运输、后勤供应、地震情报、宣传教育、震害评估十个抢险救灾专业组的工作措施。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街道、乡镇、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完善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县公安、建设、地震、民政等部门和消防、武警部队联合组成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和志愿者等基层地震应急队伍;居(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管理,开展培训和演练,形成应对地震灾害自我保护、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

四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依托政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逐步建立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震情灾情信息获取、应急指挥辅助决策、震情灾情信息报告公告、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同时,调查掌握全县自然条件、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建筑物主要类型和特点等情况,收集厂矿企业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应急基础数据库,为地震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加强基层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根据《“*”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定,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地震活断层,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县城要严格功能分区,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空地等规划建设避难场所;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建设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公共设施抗震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财政、民政部门要保障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

六是加强地震灾害灾情信息速报。建立全县地震信息速报网。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居(村)委会要设立地震灾情速报员,制定灾情速报制度,明确信息报告内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群众及时报告地震灾情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地震信息规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和手段,科学、慎重、准确地宣传地震信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提高地震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通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养和锻炼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专业工作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强化县、乡、村三级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企业、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学校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全县各种行政资源,建立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防震减灾联动机制,明确防震减灾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职责,实现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同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区等组织及志愿者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防震减灾的整体合力。

三是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责任人,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是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改、建设与环保、国土、地震、民政、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