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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敬老院建设意见

民政局农村敬老院建设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驻*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实施民生工程,构建*谐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农村五保对象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提高五保对象保障水平,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村老有所养目标,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目标*计划

从20*年开始到20*年,通过3年的努力,到*末,全县新建*扩建敬老院18所,使全县每镇拥有一所中心敬老院,每所敬老院平均入住老人在150人以上,全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总数由现在的590人增加到30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由现在的13.1%达到70%。实现符合入院条件、本人愿意进入敬老院的老人均可入住养老,使我县敬老院建设,布局合理,环境宜居,功能配套,形成规模,真正成为五保老人的生活乐园。

具体分年度计划:20*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675间,新入住五保户**人,供养对象总数1580人;2009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300间,新入住五保户540人,供养对象总数2140人;20*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4*间,新入住五保户750人,供养对象总数3050人。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各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镇要担负起敬老院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围绕既定目标,分年度细化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2、科学规划。敬老院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到与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民生工程相结合,尤其要与灾区五保户倒房重建相结合。敬老院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要统一规划,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农网改造、村村通水泥路、改水改厕、农村能源等工程统筹安排。

3、加大投入。县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建敬老院按县政府《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2007]47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对因灾倒房的五保户实行敬老院集中建房、集中供养,其倒房重建补助经费也相应补助到位,集中使用。各镇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4、加强监管。各镇及有关部门要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贯穿于敬老院建设的全过程,要科学规划,严格进行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制,严格质量监督,工程结束后要由质检部门做好验收工作,确保敬老院建设质量。

5、互助协作。各镇及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做好敬老院建设工作。民政部门要指导全县敬老院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配套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建设、国土部门要做好敬老院选址用地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工作;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监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敬老院建设各环节监督,审计资金运作情况,使之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