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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实施意见

财政局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实施意见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全镇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村级会计制,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收支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推行财务民主公开,促进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二、审计范围

*年3月份审计以后至目前,除个别重点问题需追溯检查外,过去已经审计的账务则不重新审计。

三、审计任务

1、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精神的贯彻执行,保证镇党委、政府有关财务收支管理规定的令行禁止。

2、维护财经纪律,维护基层政权,维护群众利益,监督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促进经济的发展。

3、保护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益,查处贪污、挪用、侵占、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人情物品托销及损公肥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4、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经济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四、审计内容

1、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包括预算收支计划和农民负担项目的执行使用情况,及其收支的及时性、合法性、合理性。

2、集体积累审计:主要包括财产、物资的购置、使用管理和陈欠往来的回收使用情况。

3、收益分配审计:主要包括税金及其附加税的交纳,干部工资报酬和各种人员补贴等,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4、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服务收入,农、副、工业承包(租赁)上交和土地开发、水面、渔塘等招标上交、“两工”及以资代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收入的到位情况,各种费用开支审批及民主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5、管理制度审计:主要包括财务牵制(经办人签字、责任区负责人证明、支部书记审批)的手续是否齐全,“双代管”工作中记账员管账不管钱、结报员管钱不用钱、经办人用钱不存钱的监督管理。

五、审计责任

1、审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审计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主动处理,不得推诿,确保及时完成审计任务。

2、审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被审计村的村组干部必须积极支持审计工作,财会人员主动配合,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单据、账册、凭证等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审计处罚

1、各村的财务收入,必须及时报账。若发现坐收、坐支、截留等行为,时间达三个月视为挪用论处;时间达六个月作贪污论处。

2、各村的费用支出和用工,必须按镇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现以少报多、以无报有、改头换貌、铺张浪费等行为,作贪污论处。

3、各村逃避审计监督,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作贪污论处。

4、各村的村组干部工资、差旅费、电话费等政策规定限额包干费用必须按规定执行。如未经批准超用,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政治责任。

5、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挪用性质的款项,除归还本金外,按挪用总额的20%予以处罚。

6、审计中发现的贪污性质的款项,除追交全部贪污款外,按贪污总额的30%予以处罚。

7、贪污、处罚款项一律以现金上交镇双代管办公室,并转作财政收入。

七、审计方式

审计工作实行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每季一次,重点审计根据需要由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内部审计由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外部审计由审计站承担,每两年轮回一次。

八、组织领导

正常内部审计工作由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牵头,会同各片及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落实,审计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并明确被审单位整改时限和要求,同时报党委政府备案。遇有重大问题的由镇纪委行政监察室牵头,会同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审计站落实查处。

以上意见,希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