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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市

民政局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市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乡党委、乡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乡开展村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从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遵循整体推进、培植典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指导原则,村村动手,家家参与,激发热情,形成合力,迅速掀起村庄环境整治的热潮。

二、整治要求

按照整体推进,培植典型的要求,对全乡各村和先行试点村分别提出不同要求。

面上各村要从投入较少、见效较快的方面入手,着力整治脏乱差状况。

1、全面清理河道。开展河道清淤,全面打涝水生杂物和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臭水沟塘,村庄河道有管护措施。

2、保持村庄净化。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打扫巷道、清运垃圾,集中填埋,巷道无垃圾,柴草集中堆放,保持巷道整治、畅通。

3、搞好村庄绿化。村庄周围、道路、河道两侧及村内公共场所种植树木,并落实管护措施。

4、整理房屋外观。拆除村内危房,严禁违章搭建,规范电力、电汛、电视等线路架设。

先行试点村要加大投入,争创合格,着力提升档次,改善人居环境,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道路全面硬化。村内主要道路宽3米以上,巷道硬化率达100%,村内主要干道每50米设有一盏照明路灯。

2、启动户厕改造。取缔露天粪坑,推行无害化厕所,禁止粪便直接排入河道。

3、建设合格村部。按照“八有”的要求建设好村部。

三、时间部署

村庄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底)。分层次召开乡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和群众座谈会,宣传上级要求、奖扶政策和典型经验,组织参观学习,制定整治规划,充分调动多方面投身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份至9月份)。按照既定规划,分步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整治到位。

3、考核验收阶段(10月份)。对照整治目标逐项组织验收,未达标准的限期加工补课。先行试点村完善好整治工作软件资料,迎接市级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规划管理。全面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严格村民建房审批,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到规划点上,严禁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违章建设。

2、多元筹资筹劳。村庄环境整治离不开适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各村要广泛宣传发动,多头多路筹措资金,特别是先行试点村,要积极上争资金,发动能人捐款、实行专项筹资。乡政府将给投入较大的村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细则另定)

3、加强督查指导。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蹲村乡干部和村主要干部是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作班子专门抓,上下联动合力抓的领导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全力推进我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