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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见

民政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大统筹城乡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来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的改革发展,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新一页,引领了*30年来的辉煌历程。30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事业全面加强,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形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否成功,农村城市化步伐能否加快,人民生活能否进一步改善,直接关系到我市能否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届三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的形势和任务,系统回顾和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和我市农村经济形势,采取切合实际的应对措施,努力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二、认真分析目前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现代农业发展动力不强。二是农产品安全保障压力大。三是资源环境约束明显。四是土地资源缺乏和土地产权制度约束。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六是农村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发展现代农业

以服务城市为中心,以集约农地、建设园区、强化基础、培育龙头、创立品牌、保障安全为抓手,全力打造园区型、品牌型、安全型、生态型的现代都市农业,全面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

(一)加快土地流转。设立财政扶持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对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及所属土地流转农户进行奖励,引导本地零散耕地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吸引鼓励各种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规模经营。

(二)推进园区建设。按照将市级农业科技生态园打造成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生态园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和完善首期10个市级农业园区的功能规划。

(三)打造标准农田。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标准化鱼塘建设,制定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分期分批建设标准化农田和标准化鱼塘。

(四)优化产业结构。在确保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培育香蕉、荔枝、蔬菜、花卉等具有*特色和市场优势的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

(五)发展龙头企业。继续连续5年安排500—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实施贷款贴息。

(六)提升装备水平。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用好农机补贴专项资金,促使我市农业机械的社会拥有量明显增加。

(七)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申请注册工作,开展品牌经营,争创农业名牌。

(八)保障农业安全。增强市级检测机构资源配置,根据职能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添置必要的检验监测仪器,不断扩大检测范围和项目,提升监测效能。

四、推进农村财税和管理体制改革

(一)对村(社区)行政及公共管理支出实施一次性财政补贴。为了加大对村(社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减轻农村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承受的压力,考虑原来准备实施的分税到村政策实际操作较为困难,改为实施村行政及公共管理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由市财政对村(社区)行政及公共管理支出实施一次性的补助(暂定补助一年)。依据各村(社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各村(社区)进行分档,从行政管理费用和公共管理费用两方面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由市财政进行补助。具体来说,对于实施财政补助的村,一类村补助100元/年·人,二类村补助250元/年·人,三类村补助400元/年·人,四类村(即经济欠发达村)补助600元/年·人(扣除原定200元/年·人的补助,增加400元/年·人)。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村(社区)的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支出,不得用于福利开支,并由市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和检查。

(二)稳步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地位和运营管理水平,在条件成熟的镇、村,逐步推行股份经济组织与自治组织分账核算、政经分离,逐步使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脱钩。

五、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统筹发展用地和资金,集约建设发展项目。加大农村发展的统筹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镇街联合村、组集体经济共同投资建设生产性项目。特别是要充分用好财政给经济欠发达村每村300—700万元的扶贫贴息借款,通过镇村统筹,集中投资效益好、收入稳定的优质项目,切实增加经济欠发达村的收入。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集体经济规范运转。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开支的监管,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开支,堵塞管理漏洞。

(三)着力实施“三旧”改造,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按照“依法、灵活、提效”的原则,制定出台《*市“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挖潜,促进集体土地资源再次、复合利用。

六、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农村稳定

(一)减免或暂缓征收部分企业规费及基金。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现决定对企业的部分收费、基金进行减免及暂缓征收。一是从*年11月1日起对制造业企业减按50%标准征收一年堤围防护费。二是从2009年1月1日起,缓收企业一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加强应对企业欠租欠薪。一是成立市外商投资企业倒闭风险预警工作联络小组。各镇街成立相应的工作联络小组和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进行摸底排查,加强监管。三是探索建立应对企业欠租欠薪逃匿的资金补偿机制。

七、继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加大财政对欠发达镇村环境整治的扶持力度,全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和完善全市生态建设机制、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旧村整治后续管理制度和农贸市场管理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加快“五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速度,对已完成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反弹。在整治旧村工作中,加快落实市财政对村(社区)整治旧村工作的专项补助,加强农村水塘、河涌、古树大树等自然环境及古村落、祠堂、古民居等历史人物资源的保护和整治力度。

八、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一)进一步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农村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市镇对各村(社区)校车的统筹管理力度,科学使用和管理校车,降低校车运营成本。

(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加大市镇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稳定的社区(农村)卫生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大力扶持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三)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进一步加强镇村文化中心、图书馆(室)、文化广场、体育运动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文体设施网络。加强农村文体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投身农村基层文化体育事业,提高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软实力。支持鼓励各社会团体、各镇街联合打造各具特色、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文化体育品牌项目,逐步形成一大批具有影响力、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文体体育活动品牌,激发农民参与文体活动的热情。继续严厉打击“”、“”、“黑网吧”、“黄赌毒”等非法行为,净化农村文化娱乐氛围。

九、加强农民素质教育

强化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农民从思想意识上实现向市民转变。强化农民创业就业教育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教育,加强组织农民、渔民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推进农民知识化进程,解决因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结构失业等问题,增强农民、渔民的就业能力。强化农民法纪意识教育,扎实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