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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改革发展意见

保险业改革发展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3号)及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府〔*〕)129号)精神,推动我市保险业健康、快速、科学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保险业的现代功能日益显现,国家对保险业的作用也日益重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大以来,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保险业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保险业,充分挖掘发展潜力,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保障需求,对于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快发展保险业,也有利于转变和提高政府行政职能,一些按照政务改革的要求政府不便也不能参与的社会事务,可以通过保险业来完成,这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3号)及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府〔*〕)129号)精神,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诚信建设为基石,以有效监管和防范风险为保障,围绕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战略目标,推进保险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完善保险业市场体系、规范保险业诚信经营;全市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保费规模大幅攀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结构不断完善;保险产品多样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保险公司规范发展,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保险公估、保险经纪、保险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健全;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实现与国际接轨;保险与银行、证券业之间借助优势,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共同发展;保险管理实现科学化、法制化。

三、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大力发展个人、团体养老和医疗健康保险业务。在完善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扩大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商业养老服务保障,鼓励城乡居民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鼓励外来员工购买缴费金额低、保障水平适度、赔付便捷的医疗保险。

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发展适合低收入群体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全市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保障水平。

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发展健康保险。统一规范保险机构参与补充医疗保险的流程和方式。加大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建立完善定点医院制度及其诚信评价体系。

四、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增强企业和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我市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利用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相统一的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升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

充分结合我市经济运行特点,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保险,增强企业产品出口风险意识和抵御出口风险的能力。

发展与完善各类责任保险。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等方式,发展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在高危行业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探索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在大型商场、娱乐服务、森林公园、大型活动等场所推行强制火灾责任保险试点;在高污染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应会同保险部门,做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安全记录、风险管理状况与费率挂钩机制。交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对执行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监督管理。

五、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为“三农”工作提供保险保障

在省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开展农业保险工作试点。

探索建立我市农业保险产品品种与方式,重点对我市分布范围广、产量较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农作物保险、渔业保险进行政策的资金扶持。先期可做好香蕉保险的试点工作,通过制定合理的费率标准和投保、赔付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特色农业保障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联户投保,有条件的镇街可以对统一投保给予适当补助。

六、积极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我市保险业服务水平

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大力推进保险创新。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推进市场细分化、产品差异化、服务标准化、条款通俗化创新,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民科企业技术创新保险、消费信贷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研究工厂、企业、学校等团体人身保险业务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推进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保险业务。努力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人身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创保险与银行、保险与证券合作的新方式和新领域。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网络、电话等新型销售渠道,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保险机构要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研究制定出最为便捷的理赔程序和方式,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培训,提升营销服务水平。

大力完善我市保险组织体系。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来莞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保险机构来莞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和研发中心。推动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激励和约束机制,转变增长方式。支持保险机构实施管理架构和服务体系改革,科学制定承保、理赔流程规范,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

七、切实加强诚信建设和监管,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

大力开展保险企业和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研究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诚信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对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开展培训。

支持保险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将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完善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和有关投保人的信用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违法违规情况,强化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保险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推进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文化。

加强市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探索建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与保险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重点推进信息交流,防范保险系统风险,构建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的综合体系。

八、加强对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3号)及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府〔*〕)129号)精神,充分认识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保险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保险知识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大力重视、支持我市保险业发展。与保险业有工作联系的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共同推动保险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进一步普及现代保险知识,提高全社会风险和保险意识。要把保险知识列入行政学院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保险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在社会公众中宣传普及保险知识。

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相关协调和督促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