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建设和谐城市意见

民政局建设和谐城市意见

各区(市)县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党的*届四中全会讲,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书记讲:“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市第十次党代会讲的实现“三新”、“三最”宏伟目标,是构建和谐*的具体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推进城乡一体化正是实现“三新”“三最”的有效途径。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无一不与构建和谐*的内在要求密切相关。我市民政工作,要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自觉融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局,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增强“三新”实力出实招,为实现“三最”目标做实事,为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为此,特讲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为建设和谐*创造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1、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为建立我市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努力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帮困助医、安身工程三大救助为配套,其他专项救助、临时性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措施,提高救助效率。

2、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积极推行低保“听证”制度、“承诺”制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实施分类施保。对“三无”人员,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0%后全额享受;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及患重(大)病人员,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5%后差额享受,区别轻重缓急,做到各得其助。要在已实现城市低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3、加快“安身工程”进程。今年全市继续实施以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为重点的“安身工程”,改造危房2000户。结合我市现有低保户、五保户住房实际情况并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为加快“安身工程”进程,各区(市)县要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对“安身工程”的领导。多渠道筹措建房资金,坚持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分类实施建房。要本着住得下、能安身、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把这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做好、做实,做成人民满意工程。

4、努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重点改善50所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已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从20*年4月1日起,全市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1920元(每月16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1560元(每月130元)。经济条件好的区(市)县可在此基础上再适当提高。

重点改善50所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也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为确保任务完成,各区(市)县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摸底,严格审批,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民政部关于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及时完善改造敬老院的建设方案,使其真正成为老人安乐、休闲、康复、管理的中心。

5、切实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根据《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试行意见》(成府发[20*]28号)精神,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市本级和各区(市)县财政按照农业人口每人每年0.5元安排经费,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要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等因患大病医疗负担过重,经合作医疗基金补助后,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再给予医疗救助。通过多层次的医疗救助,切实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逐步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有病能治。

6、进一步做好捐赠工作。我市尚有城乡低保人员23万人,五保人员2.4万人。因此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的捐赠活动,对于解决农村低保户建房和敬老院改造等扶贫工作资金不足的问题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20*年要继续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活动,把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低保户建房和敬老院改造等扶贫项目。

7、继续做好“帮困助学”这一“民心工程”。低保对象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工程是遵照春城同志“帮寒门学子入学,助贫困家庭脱困”的指示精神,从20*年起在我市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救助对象是全市范围内通过高考录取的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救助金额最高可达每人每年4000元。在全国其他中心城市仅由公益组织开展帮困助学工作,难以全覆盖低保家庭的情况下,我市率先由政府向社会承诺,确保我市所有考上了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以及和谐*的构建。

8、全面实施“明天计划”。“明天计划”是民政部推出的为残疾孤儿手术康复的一项计划。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明天计划”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

9、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努力创造美好家园,建设和谐*,由我局牵头,11个部门配合,制定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已转发全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和救助措施,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10、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和安置工作。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认真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要进一步完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按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兑现,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要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难、生活难、治病难的问题。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20*年退伍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办法,切实解决失地农村退役士兵的实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号文件精神,加大军休干部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劳动、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军队退休干部医疗政策,落实好他们的“两个待遇”。

二、积极推进与优化乡镇区划配套的村组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建设和谐*创造民主法治、充满活力的政治基础

11、在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村组体制的改革。20*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讲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巩固扩大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工作的成果,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农村现行村组体制进行改革。我们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科学合理地调整村的规模和布局,切实做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和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并村工作中,要按照便于组织、方便群众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不同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村的规模。并村方案要结合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历史沿革、群众意愿等因素,统筹考虑,避免简单化。撤并的村要在经济条件上相近、地理位置上毗邻,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原则上以村为单位成建制撤并;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实行并组。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做大做强中心村,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乡镇政府讲调整方案,经村民小组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切实做到依法规范操作,稳妥有序推进,确保社会稳定。全市农村村组体制改革工作要在7月底前基本结束。

12、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要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以社会筹资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多层次、多途径的投资机制,利用福利院自身资源和品牌,招商引资,积极探索“一院两制”的管理模式,盘活资源。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按照产业化的思路和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使社会福利机构良性、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层次不同、标准有别、形式多样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

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积极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外资兴办养老机构,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同时,抓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尽快修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的意见》。

三、加强社区建设,营造和谐型社区氛围,为建设和谐*创造诚信友爱、和谐相处的生活环境

13、按照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加强社区建设。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社区已经由过去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的单位职工家属的居住点,转变为各种社会群体的集聚点、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人与社会的交融点和整个社会的支撑点。可以说,无论从社区的地位、作用来看,还是从社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和谐社区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因此,一要攻难点,全面完成文明城市社区创建工作任务。近期将会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指挥部下发《关于文明城市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加强文明城市社区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指导督查,并采取倒排时间的办法,确保街道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完成。我们要指导社区居委会把文明城市社区创建达标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动员社区力量,群策群力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社区的考核要求认真梳理对照,逐条逐项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创建工作任务。

二要抓重点,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要按照市上打造亮点镇、重点镇的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认真解决好撤销村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和城镇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加强城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社区办公、服务设施问题,建好城镇社区服务中心;落实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同时,开展农村和农民新式社区管理模式和组织机构的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要进一步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在有条件的区、街道、社区进行数字化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社区服务设施的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为低保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特殊服务。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等问题作为社区服务的重点,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探索为失地农民和场镇居民提供社区服务的有效方式。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寓教于乐,增进邻里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辟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和活动场所,加强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防止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侵袭。进行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公德意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三要抓好社区组织建设,提高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要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着眼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政策法规水平、民主法制意识和群众工作方法。社区居委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及省市关于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各项制度;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的实施、民主管理的实行、民主监督的落实。要按照《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依照省、市相关标准,结合形势要求,在普遍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分别创建一或二个“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根据民政部和省厅工作部署,争创全国、全省社区建设模范区(市)县。加强对社区建设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验收程序,坚持验收标准,保证创建质量,切实发挥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在社区建设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形成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研究讲和谐社区的主要标准,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思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1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宗旨意识。和谐社会必然是法制社会,民政各项工作都要坚持规范运作,以人为本,廉洁高效,切实做到依法履职。进一步办好政务中心民政窗口,配合民政第一要务,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有服务都要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流程,方便办事群众。

15、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促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与构建和谐*中的作用。为此,一要以发展为先导,促进民间组织的成长。要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在登记和管理方面进一步搞好优质服务,优化办事程序,切实为民间组织的登记提供方便。同时要加大对行业性民间组织的扶持和指导力度,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搞好为民间组织的服务,把服务作为管理的基本手段。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民间组织要为会员提供经济信息,通过组织展会、经贸洽谈会等建立经济发展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管理、融资、培训等服务,切实在为会员的服务中发展壮大自己。要加强自律能力建设,主动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自律工作,同时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经营,组织、帮助和引导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民间组织在法制管理和建设上的和谐。协调协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的关系,促进民间组织与社会的和谐。引导会员单位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在国际贸易中维护本地区本行业的利益,促进民间组织与国际市场的和谐。

三是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讲意见和建议,增进民间组织与政府管理的和谐。要鼓励民间组织在会员发展上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注意吸收行业内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的覆盖面,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把行业协会建设成为保障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

积极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要大力支持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把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办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使其成为农村引进、示范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站,培养新技能、教授新知识的辅导站。

其它各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应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充分发挥作用。

四要加大对非法民间组织的打击力度和对违法民间组织的查处,保证民间组织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既要监督民间组织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又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在民间组织管理上的优势和作用,切实保障合法民间组织的利益和权利,着力创建民间组织管理和发展的和谐环境。

16、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服务,便民利民,开展预约服务。为更好地服务于婚姻当事人,从20*年3月1日起,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除上班时间外,节假日开展预约服务。为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开展特殊服务,如因上班时间太紧,出入境时间不便,要在节假日之中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事前预约,一切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同时,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形式,扶持和培育社区公益组织,努力便民利民。

五、贯彻落实好“项目年”部署,启动一批民政项目,为建设和谐*创造必要的民政工作硬件

17、实施第三社会福利院的改扩建项目。为改善*市第三福利院收养条件,我们拟定在20*年对其进行改扩建。在男收养区原址修建一幢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收养楼,设计床位300张,内设普通间、活动室、健身房、值班室等。同时,修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一幢。使三福利院成为集行政办公区、绿化区、户外活动区、健身区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院。

18、实施救助站扩建工程。抓紧实施*市救助中心扩建工程,为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保护性救助和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创造基本条件,使我市的救助管理水平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从特殊人群的特殊角度,为建设和谐*描绘美好社会添上特别的一笔。

随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民政工作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崇尚实干,在发展中求和谐,在和谐中加快发展,努力为建设和谐*做出民政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