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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意见

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意见

肥东、肥西、长丰县药监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药品监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的通知,现就合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实行政务公开是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加强政风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优化外部环境,促进医药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新组建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确履行药品依法监管职能,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是我们的神圣职责。三县药监局、局机关各处室要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以政务公开为契机,扎实推进全局的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增强实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责任感,全面树立我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新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不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既体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又体现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二)扎实推进,逐步规范。在首批公开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产品审批的基础上,随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还要进一步推出有关公开项目,逐步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把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行省局提出的"四个一"、"五公开"、"十不准"、"五监督",从每个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做起,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中,做到时时处处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公开的内容要便于群众监督,公开的事项要简洁明了,增强透明度,以实际效果为检验;推行"首问责任制",全局每一位干部职工,对来局办事人员的咨询,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要在职责范围内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的有关手续、要求,并解答其提出的有关咨询,不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需告知到哪些处室办理,不得推诿,做到热情、真诚、平等,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精通熟悉业务,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对党员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合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关于*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各分管局领导及责任处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审批项目,主要业务项目的申办,行政复议受理等,这些基层、群众、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主要涉及药品生产、药品经营有关项目的审批、登记变更、认证、申办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有关项目的形式审查、审批、注册等。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登记变更审批。推进工业企业GMP、商业企业GSP认证工作。每个项目的责任科室、申办条件、手续和应提供的材料;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事程序、时限;办事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适当方式向公众公开,并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公开监督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局办公楼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印制局政务公开项目汇编及工作程序示意图,赠送给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特此报告,各处室印制公开项目的宣传册,方便来人办事使用,或供其查阅,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合肥市政务中心窗口服务,还可以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新闻会、上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情况等。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局成立政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董宪法任组长,纪检组长仲庆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朱抱洁、杨之煜、赵永和副局长和局各处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政风建设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处室要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把项目责任明确到个人,加强对政务公开项目落实情况的自我督查、督办。

六、监督措施

(一)局机关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设在局办公楼内),及时反馈投诉举报情况,认真研究举报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做出妥善处理,责令限期整改,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投诉举报电话:

(二)适时组织问卷调查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有关监督部门发问卷调查表,收集各方面反映,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工作。

(三)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纳入我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对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的,可通过来访日反映。

(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列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