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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信息公众网内容保障意见

府信息公众网内容保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网站已成为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形式。市中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的建设,是我区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网站的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体现权威性、严肃性、全面性、可靠性,内容要及时更新。为进一步做好区政府信息公众网内容保障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合力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由区政府主办,区信息产业局承办,网站内容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区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各单位共同努力,积极提供内容保障,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二)坚持及时准确、透明严肃的原则。各单位应保障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区信息产业局应保障信息的及时性,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权威,构建政务公开主渠道。

(三)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便民利民的原则。网站栏目设置要以推行政务公开为主,以服务公众和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保障方式

(一)信息报送。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通过规定的报送方式,将拟在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的信息报送到区信息产业局或登陆管理后台提交到相应栏目数据库,供区信息产业局编辑。

(二)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或区信息产业局以人工方式从各单位、新闻媒体等网站抓取信息,将各网站已公开的信息与服务数据导入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网站链接。包括首页链接和栏目链接。首页链接是将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网站的首页与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站实现链接导航,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单位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直接链接导航,放置在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站的主要栏目下,实现信息和服务的准确快速定位。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采取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的方式保障。

三、审核管理

(一)区信息产业局负责网站内容的规划建设、业务协调,上报信息的审核、编辑与。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提供的上网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送区信息产业局编审,然后按照分类分级审定办法,形成上网的公众稿,并到网上。

(二)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的办公室是本单位网站内容保障的主管科室,负责采集、审核和报送相关科室的信息。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站的联系人。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息产业局将对各办(镇)、区政府各部门的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每月一评分,每季一通报,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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