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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

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自主创新,促进对外开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和产品竞争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绍政发〔*〕89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和谐*的总体要求,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政府推动的原则,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为主导模式,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在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第三产业、加强技术壁垒研究、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标准化工作应有的技术基础作用,为我市加快率先发展、推进富民强市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农业和食品加工业。重点构建农产品无公害生态种养和病源防疫控制、食品清洁加工和卫生防疫检测标准体系,并组织贯彻实施。率先在全市大宗、特色农产品无公害生态种养和疫病预防控制领域、实施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清洁加工和防疫检测领域形成标准体系,并在各示范基地和许可证企业全面贯彻实施。到2010年,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林、水产、畜禽种养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

(二)工业和建设工程业。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实现科技创新与高新技术标准研制同步,加快科研成果及专利技术向标准的转化。到2010年,在纺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黄酒、节能环保、材料、装备、电子信息、建筑等重点行业实质性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争取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各大行业的龙头企业都要建立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业务联络渠道,力争为主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累计达到100个。争取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水平。竣工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服务业。着力构建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方向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并就专业市场、旅游、物流、社区、中介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实施一批先进服务标准。到2010年,基本完善全市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及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数据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全面铺开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并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四)技术壁垒研究。依托国家、省咨询中心,组织各行业专家,建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联合应对机制和研究预警机制,以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分中心为平台,建立全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工作网,为*企业和产品拓展国际市场服务。到2010年,基本能有效解决全市出口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五)消费和社会公共安全。围绕食品、日用工业品等消费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标准保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宣传、贯彻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强制性标准,开展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研究,建立、运行涉及消防、疾病控制、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救援的标准化工作体系,营造安宁生存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人才培训工程。按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分步、分块实施标准化人才培训工程。在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方面重点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行业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方面,重点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力争每年培养企业(含农业组织)标准化专业人员500名以上,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人力支持。

(二)开展先进标准和技术专家二大数据库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标准数据联网共享机制。重点搜集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县重点建设纺织服装类先进标准数据库,上虞市重点建设精细化工类先进标准数据库,新昌县重点建设生物医药类先进标准数据库。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需按自身产业特点和优势,分别做好先进标准数据库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积极与省标准化研究院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同时实现省级标准库资源的经济、合理、有偿共享。以农产品、食品、纺织服装、精细化工、节能环保、材料装备、机电轻工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市、县二级按不同行业分类管理的标准化技术专家库,组织专家开展涉及本市重点出口产品已产生和将产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析研究和评议预警工作,并进行信息通报。通过二大数据库建设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信息和人才支持。

(三)培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培育实施标准化战略相关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并积极发挥其作用。行业协会要发挥在部门、中介、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协调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利用在自主创新和标准研制方面的优势,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标准的研制。咨询服务机构要积极向企业提供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以及标准化技术的应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培育、组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利于在农业领域实施标准化战略。

(四)组织开展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库、专家库、标技委、协会、中介等资源优势,组织有关专家、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等,率先在纺织、精细化工、食品、药品、节能、环保、机电、材料等领域建立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和WTO/TBT的跟踪渠道,开展先进标准、技术壁垒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重点进行国际、国内标准水平的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标准跟踪研究的行业范围。

(五)推动企业成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体作用,自觉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制定高于上级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重点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为主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通过“创新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模式开展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

(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标准化活动,指导、帮助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与相关行业特别是纺织、服装、染料、食品、包装、机床、灯具、制冷、电机、水泥、风机、环境、旅游等行业的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乃至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合作渠道。力争纺织、染料、酿酒等行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分会落户*。

(七)促进企业与社会各方的联合互动。依托块状经济、特色产业镇和行业协会,引导企业与社会各方同行业者增进交流、重视合作,达成良性互动。每年举办各类不同形式的农产品、食品、纺织服装、精细化工、节能环保、材料装备、机电轻工等行业的标准化合作、论坛、交流会议,并逐步在条件成熟的行业中建立标准联盟。

四、工作职责

标准化战略在全市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方实施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共同参与实施标准化战略。

(一)质监部门要组织制订标准化战略实施计划,牵头组织各项重要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负责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积极宣传标准化知识,负责举办大型标准化宣传活动及高水平的标准化讲座。组织、协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专业组织等负责二大数据库建设、人才培训和先进技术标准研究、研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各标准化相关机构和社会各方开展标准化相关活动。

(二)科技部门要积极抓好技术创新工作,鼓励专利申请,强化产业专利保护,推动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形成以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构筑起技术标准扎实的原始基础,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农业部门具体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好无公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开展农民标准化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组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会同质监部门有计划地为主要的*特色农产品制定标准,指导农业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

(四)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部门负责药品和食品消费、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五)商贸、旅游等部门牵头做好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引导服务企业自觉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六)外经贸、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会同质监部门共同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地税)、建设、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支持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七)各行业协会、科研、检测等中介组织要通过讲座、培训、合作和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积极指导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