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和谐社区爱家行动意见

和谐社区爱家行动意见

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完成兴隆路街道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规划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和谐社区大家园理念,广泛掀起群众性的爱家护家、争创和谐热潮,决定在全街道实施“和谐**爱家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社区的积极作用,按照“和谐建设,人人参与”的理念,以争创“和谐家庭”、“和谐楼组”为抓手,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建设和谐大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和谐社区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程度,创造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从建设和谐家庭、和谐楼组入手,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自觉投身和谐建设,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广泛掀起群众家护家、建设和谐家园的热潮,并打造一批精品社区、示范社区,使全街道80%以上的社区达到全国和谐社区标准,力争实现争创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的目标。

三、实施方法

⒈制定“和谐”标准

街道办事处以《**区“和谐家庭”指导标准》、《**区“和谐楼组”指导标准》为基本依据,广泛征求社区和广大居民群众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和谐家庭”、“和谐楼组”标准,并在各社区、各楼组广泛公示,做到标准明确,家喻户晓。“和谐社区”标准按照《**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执行。

⒉明确落实措施

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谐达标评定。评定应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简化程序的原则,采取自行申报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期评定与日常评定相结合、街道和社区审核备案与区级通报表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因地制宜,集思广益,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的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上的桥梁作用、在维护社区稳定和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良好环境上的促进作用,调动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性,把“和谐**爱家行动”与迎接2008年奥运会系列活动、创建文明城区活动、创建平安**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特点,突出特色,努力做到一居一品、一楼一特色,使和谐创建活动符合实际,收到实效。

⒊实施动态管理

和谐家庭(楼组、社区)的评定坚持定期评定与日常评定相结合,以日常评定为主,实施动态管理。在定期集中评定基础上,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新达标或失去达标条件者重新进行评定、变更登记、予以公示,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真实情况,始终保持居民群众建设和谐家园的热情。

四、实施步骤

⒈宣传发动

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文化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谐**爱家行动”,动员广大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在全区形成轰轰烈烈争创“和谐家庭”、“和谐楼组”、“和谐社区”的良好局面。

⒉组织实施

各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逐步、逐批地进行评定,为符合“和谐家庭”、“和谐楼组”标准的家庭、楼组签署意见,记录在档,并在展示牌中予以公示表彰,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对和谐社区统一进行评定。

⒊表彰奖励

在“和谐家庭(楼组、社区)”评定、公示表彰的基础上,**区政府将结合全区每年召开的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一批“**区示范和谐家庭(楼组、社区)”,同时对积极参与和谐建设并为“和谐**爱家行动”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物质奖励。

五、基本原则

⒈坚持全民参与原则。实施“和谐**爱家行动”必须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社会建设者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和谐建设成为居民的内在需求,形成和谐建设人人有责、和谐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⒉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和谐**爱家行动”涵盖街道党委、政府各部门工作,包括社区、楼组、家庭各个层次,涉及全体居民群众,是一项需要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必须各方密切配合,上下一起联动。

⒊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根本在基层、力量在群众。要从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单元——家庭——抓起,以争创“和谐家庭”为基础,不断提高居民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活力和创造智慧,为和谐社区建设注入无限的动力,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⒋坚持逐步提高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展开,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逐步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⒌坚持长效机制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受到表彰的家庭、楼组、社区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使创建活动充满活力。

六、具体要求

“和谐**爱家行动”是一项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事关全局和长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社会各方积极配合,动员居民群众全员参与,切实保证收到成效。

⒈强化组织领导。街道、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把和谐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目标,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和谐**爱家行动”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工作。

⒉发挥职能作用。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和创新精神,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切实推进“和谐**爱家行动”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⒊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以及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介绍争创和谐先进过程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表彰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努力营造有利于社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⒋加强引导帮扶。街道、社区要加强引导教育,使各接受评议的相关主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弘扬正气,杜绝弄虚作假,切实评出热情、评出团结、评出和谐、评出进步。对未完全达标或出现问题的家庭、楼组要进行批评教育,加大帮扶力度,督促其尽快予以改进,早日达到标准,真正实现推进全区和谐社区建设上层次的目的。

⒌注重调查研究。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创建工作中的新特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和谐创建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方法,使和谐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