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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意见

医疗保健意见

市委、市政府:

《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决定》(沈委发(*号)印发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十分重视知识分子工作,努力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特别是在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真正爱护和保护好我市的这一人才资源,使他们以充沛的精力和健康的体魄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高级知识分子医疗保健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来认真抓好。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医疗待遇,改善他们的医疗条件,优先解决他们在医疗保健方面的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检查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工作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使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工作落到实处。可通过同有关医院建立高级知识分子优诊制度、实行医疗保险、开展健康疗养活动等形式,保证他们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每年要组织高级知识分子进行一次体检,并对其就医提供方便条件,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优先报销。

三、市内各医疗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努力为高级知识分子医疗保健工作创造良好的医疗条件,通过为高级知识分子提供优诊等方式,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要定期组织医学专家深入到大专院校、科研、厂矿等单位,为高级知识分子举办健康知识讲座,进行义诊,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增强知识分子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四、对在沈著名专家、学者和有突出贡献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制定特殊政策,给予必要的照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在沈的“两院”院士及百名学科带头人选配健康咨询医生。学科带头人由有关部门推荐,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议,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健康咨询医生由市卫生局、市委科教工委在著名医学专家中挑选,市财政定期给健康咨询医生适当补助。

2、为在沈的省、市优秀专家和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年统一进行一次体检,并办理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

3、为市属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优秀专家及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办理优诊证,持证者可在我市定点医院就诊,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和服务。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有关优诊的具体实施细则。所需费用由原开资渠道解决。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