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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整理报告

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整理报告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理和建议、批评、意见整理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7年2月23日)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理和建议、批评、意见整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代表议案2件,即第1号《关于在云头书院兴建县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四院合一的议案》,第2号《关于新建县陵园和殡仪馆搬迁的议案》。大会期间收到建议131件。其中,农林水类48件、工交类45件、科教文卫类2件、财经类9件、城建环保类10件、内务司法类4件、其它类8件。2006年4月11日召开交办会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办理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高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认真进行了办理,办理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办理见面率达85%,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6%。2件议案、131件建议均在法定时间内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25件,占19%;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59件,占45%;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47件,占35.8%。为确保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狠抓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的“三个到位”,提升了对办理工作认识。认真把握分办、承办、督办的“三个环节”,规范了办理工作程序。实行办理工作与为民办实事、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的“三个结合”,务求了办理工作实效。尤其是2件议案的办理,县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着重研究,将其列为为民办8件实事内容,投资了70多万元,在云头书院即原城郊乡城北中心小学,新建了一栋120m2的厨房、食堂等生活设施,重新装修改造300m2的教学大楼,新建围墙、大门,拓宽和新修通院道路,把该院改建成敬老院。目前,敬老院、光荣院建设工程已竣工,有部分五保老人和复退军人入住。对第2号议案的办理。县政府通过实地勘察、反复比较县老转播台、吉冲水库、莽岭三个地点,初定新建陵园和殡仪馆搬迁的地址为县城西南方的莽岭亭一带,目前,完成了设计,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与此同时,认真抓好了《关于修建东坑垅至乌泥洞麻风村公路的建议》、《关于要求对龙虎洞灌渠进行三面防渗的建议》、《关于要求解决小垣镇大山村因地陷造成农田灌溉及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关于把县城街名、路道规范化提名和挂牌标示的建议》、《关于要求切实抓好大坪铁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关于要求迅速整治银岭头乱倒垃圾的建议》、《关于确保村级正常运转的建议》、《关于将农村幼儿教育纳入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的建议》等一大批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通过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工作,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无所谓心理、畏难心理、麻烦多余心理、办理进程慢、联系走访代表少、实际落实力度不大”的现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把办理工作抓得更好,更有成效,特别要加大对2号议案办理的工作力度,加快实施的进度,通过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促进和谐汝城建设。

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理和建议、批评、意见整理情况

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自2006年2月21日开幕以来,至本次会议决定的议案截止日期2月22日下午5:30止,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28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关于代表议案的确立原则,大会议案组对28件议事原案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主席团研究认为,在人民代表大表大会上确立议案,必须着眼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实际,必须符合法律性、政策性、区域性和可行性原则,大会主席团决定,将第二代表团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文塔周边整治和西街道路贯通的议案》和第七代表团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选文塔至烈士亭路段的议案》合并为一个议案,即《关于文塔周边整治和西街道路贯通的议案》作为第1号议案。其余26件议事原案,有的是在建项目,有的是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有的属管理体制问题,有的属市场运作问题,有的是部门责任、向上争取的问题,有的是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的问题,有的是不属县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有的是从目前财力考虑还办不到,有的是条件还不成熟,有的是小范围内的局部问题。基于上述原因,大会主席团决定,未列为议案的26件议事原案转为建议、意见处理。

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件,加上未予立案的26件议事原案转建议、意见处理,共收到建议件。在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按所属系统范围分类为:农林水类件,工业交通类件,财经类件,城建环保类件,科教文卫类件,内务司法类件,其它件。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们执行职务的重要方式。郭敏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林业管理、规范林业秩序的建议》,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全县文物保护的建议》,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代表提出了《关于治理延寿河污染的建议》、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马路市场整治力度的建议》等等。代表们所提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针对性较强,解决问题的办法较具体,行文格式较规范,质量较高。主要是做到了“三个体现”:一是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带有全局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体现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三是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发展特色经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重大工作举措。充分说明了代表们通过议案建议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断增强,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办理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几点要求

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一府两院”的神圣使命,是“一府两院”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一府两院”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一要提高认识,在办理责任上做到“三严”。一是严肃对待。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前沿,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朝夕相处,一同工作,一同劳动,一同生活,他们最了解人大群众想什么,急什么,最需要什么。他们提出的议案建议,听取了民声,表达了民意,是人民群众意见和意愿的直接反映,体现了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发展,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的强烈愿望。可以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就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最应该注意的问题,也是我们政府及有关部门最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优先解决的问题。因此,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不仅是“一府两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客观要求,也是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放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对待,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施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二是严明要求。要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交办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信息反馈等制度,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建议意见,县政府领导要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对承办单位要明确时限,限期办结。三是严格考核。把办理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对各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办理工作差、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二要讲究方法,在办理措施上做到“三实”。一是答复求实。在办理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采纳代表的建设性意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入手,对代表们提出的农民生产生活、危房路桥改造、“两个确保”、下岗再就业、拖欠民工工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是向代表承诺了的事项,都如期兑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都集中力量尽快给予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科学制订办理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因条件不允许或其他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情况,办理工作做到了内容与形式、质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二是作风扎实。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联合调研、共同办理和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真心实意与代表交朋友,把握代表的真实意图,让代表们更多更全面的知情知政,使他们的监督更有针对性。三是措施落实。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群众普遍关心的、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触类旁通,解决更多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带动相关方面的工作,以此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要注重实效,在办理结果上做到“三好”。一是文字回复好。始终坚持按制度、按程序办理原则,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办理工作制度,严格审核答复件,从时间上、格式上、文字表达上、内容上进行审核,做到层层把关,确保答复件的质量。二是办理落实好。不做表面文章,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既重答复,更重落实。坚持把办理工作与落实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与为民办实事、与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避免出现“答复好、不落实”、“雷声大、雨点小”等现象。三是代表反馈好。将“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凡是代表对办理工作反馈“不满意”的,都要查明原因,重新研究办理,不要仅仅满足于办复率,把文字答复当作办理工作的终结,既要文字回复好,更要办理落实好,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实现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和经济社会高速高效和谐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