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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多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利‘是一项利民富民的民心工程,是一项提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党建工程,是一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础工程。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趋势。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带有普遍性的“两个趋向”。从我县来讲,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开始显现,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取向符合全县实际。在这种形势下,把握“两个趋向”,实施“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也是加快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趋势。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目标。当前,全县农村仍然存在“泥巴路、土坯房、茅房厕”,生活环境“脏、乱、差”,以及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动“建设和谐平安宜丰,共创富民强县大业”的进程。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大群众创建文明农村的迫切愿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八稳步提高,农民生活得到改善,文明素质也得到较大提高。但仍有许多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不相协调的地方。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建设,不断完善各类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农村。

二、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内容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子、少取、放活”方针,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根本,把全县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稳定,事业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总体要求:按照“一年试点、二年起步、三年铺开”的时间步骤要求,2005年重点抓好新昌镇良田铺村、石市镇何家村、潭山镇逍遥村、芳溪镇芳溪村、新庄镇上塘村、同安乡同安村等6个村和各乡镇(场)确定的示范点建设,2006年基本完成各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任务,2007年在总结和推广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铺开。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推进“五大建设”。即:

一一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试点村镇基础设施健全,文教设施配套,给供水设施完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环卫设施齐全,有公厕、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村庄内主要道路硬化,实现通水、通电、通电视、通电话‘‘四通”。’

一一推进农民科技素质建设。按照“农民知识化、知识技能化、技能实用化”的要求,提高广大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谐创业能力“四个能力”。扎实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培育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积极健康的新型农民。

~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沼气工程推广步伐,着力发展生态农业。新上节材型木竹建材工业项目,依法关闭无证无照小型木竹加工企业。加快杨树等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继续实行封山育林、禁笋育竹和禁伐公益林等措施,严禁砍伐天然阔叶林。加强对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和公路沿线、主要河流“两旁”山林的保护。保护村庄水系、旅游景点、古樟名木、历史遗迹,推动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一一推进和谐平安村镇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宜丰”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无越级越域和群体性上访、无纠纷械斗、无刑事案件、无“黄赌毒、偷盗抢”的“四无”目标。

一一推进基层组织班子建设。深入开展“新作为、新形象,,乡镇领导班子、“创特色、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打造富有竞争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使基层组织建设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工作内容:着力抓好“四创一新”。即:㈠以村镇规划为抓手,创建文明村镇。1.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制度。凡已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部门要严格按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建宅基地;凡仍没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在未完成规划编制前,暂停宅基地和建房的手续审批。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大力整治“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其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不得批准其在新宅基地上建房。2.抓好“三清三改”。从今年开始,清理脏、乱、差的‘‘三清’’工作在全县所有村镇全面铺开,明年内所有集镇和90%以上的村做到辖区内无成片暴露垃圾、污泥和路障,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各乡镇(场)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实施,,的原则,推进“三改”(改水、改厕、改路)工作。今年每个乡镇(场)要选择2至3个村开展‘‘三改’’试点,明年逐步推广,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使50%的村镇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水质优化的目标。3.坚持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新农村建设的模式既可刷新创建,也可异地重建,或结合旧村改造实施。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制和摊派,不求“一刀切”、齐步走。村镇规划和建设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有序推进。㈢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创建规模效益。1.壮大八个传统农业产业。加快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扶持壮大粮、油、猪、鸭、果、蚕、菌、树八个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开放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和创汇农业。2.拓宽农民增收路径。大力推广“猪一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全面启动绿色食品生产计划,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民增收。3.搞活农产品流通。积极推广“市场+公司+基地”模式,按照“新品种、新技术、新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㈢以科技入户为依托,创建服务体系。1.实施优质高产粮食工程。抓好l万亩超级稻示范、5600亩超级稻良种示范推广基地、3万亩绿色大米三大工程建设。2.实施农村沼气工程。通过沼气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发展。2005年在全县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520个以上,新建大中型沼气池l处以上。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05年,培训农民2300人,到2007年,全县实现培训农民达到10000人以上:使全县60%以上的适龄农民成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四)以平安村镇为基点,创建维稳平台。1.抓好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政策法律进农家”等活动,进村入户开展政策法律集中教育,通过普法,逐步引导、促进农民法治理念的确立,成为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新型农民。2.依法打击“毒赌色,偷盗抢”等行为。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露头就打”,并实行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制度,有力震慑和遏制各种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的‘‘抬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3.树立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创评活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反对封建迷信,抵制非法**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4.组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鼓励各示范点在本地声望高、脑子活、心肠热的“五老”干部、村干部、党员和致富能人中,组织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协助村“两委’,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群众发动、资金筹集、质量监督、后续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五)结合保持党员先进陛教育活动,基层班子建设要有新面貌。1.加大农村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力度。依托县党员先进性建设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其基层服务站的农村党员培训基地作用,分期分批抓好农村党员的培训工作,使广大农村党员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2.强化班子自身建设。继续创新和深化“三民,,活动、”三培两带”活动。要以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切入点,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基层班子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着力提高基层班子把握方向、完善思路的能力,促进发展、破解难题的能力,抓好协调、统筹运作的能力,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处事公正、保持廉洁的能力。3.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建立部分老党员和离任的村(分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场长)的定额生活补助制度,生活困难的老劳模生活津贴制度,城乡困难群体政府救助和社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困难农民救助体系。继续深入开展“321”.等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吃得饱饭、穿得暖衣、看得好病、住得上房、读得起书”等实际问题。三、强化举措,合力共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加力造势,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从“要我建”转变到“我要建”。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精心策划、制作好专题节目,及时跟进报道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兴起乡村组织和广大农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热潮。㈢落实扶持政策。1.县财政对每个示范村每年预算安排补助l万元,乡镇(场)对每个示范村补助2万元,重点扶持示范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把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捆绑老建扶贫、以工代赈、农业以及果业、水利、能源专项资金用于‘‘三清三改”、旧村改造。3.实行规费减免政策。县规划建设部门规划设计费按2000元/自然村的标准收取。交通部门对乡村公路规划勘察设计费用只收取成本费。国土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4.实行竞价建房政策。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安排宅基地,并实行宅基地“竞价择位”办法,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5.实行农民建房用地优惠政策。对服从村庄规划建设要求,自愿、主动拆除原有旧住房,积极参与新规划的房屋建设的农民,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拆旧建新”政策。6.调整蹲村包乡安排,成立帮建工作组。每个示范村由1—2个县直部门结对帮建,并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倾斜。㈢强化领导责任。1.县委、县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龚细水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赖国根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陈贻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钟乔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江萍,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子凤,县政府副县长姚小华、李俊波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农组办、农业局、文明办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文明办,由方宜文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场)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三农”、组织、宣传、国土、村建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2.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要在所联系的乡镇(场),分别抓好1个村镇的旧村改造和文明村镇示范点建设。3.丘陵乡镇至少要落实2个村开展旧村改造和文明村镇创建试点,山区乡镇(场)至少要落实1个村(分场)开展旧村改造和文明村镇创建试点。4.每个乡镇(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由县委派驻各乡镇(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负责示范村建设督导,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反馈。(四)严格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建立每季一通报、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的考核机制,每年底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并实现严格的奖惩惩制度,促进新农村建开展.